原标题: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众专家献策出招
“我认为儿童问题没有养老问题重要,应该把养老问题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学者乔东平在基层调研时,曾经听到一名民政局局长如是说。
乔东平是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她向记者介绍了国际经验: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由于经济放缓,普惠性国家感觉财政压力太大,开始收缩福利支出,比如推行延长退休年龄等。而大多数国家儿童福利的钱都没有减少,甚至增加,只有英国减少了一点。
近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有关专家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4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下一步,该如何进一步解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专家对此建言献策。
招数一:通过社工深度介入
谈及去年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农药中毒死亡案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党委书记、教授陆士桢有些激动:“现在,基本上每个村都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在政策所能允许的情况下,包括中毒死亡的那4个贵州毕节的孩子,政府都给他们办了低保。但是,我们了解到,在中毒死亡的4个贵州毕节孩子所在的村里,151个孩子中有43个孩子的档案中记录着‘妈妈失联’。”
陆士桢认为,这说明孩子们面临的不是简单的吃喝问题,为留守儿童建构专业化服务的体系,才是全面保护的当务之急。
陆士桢在谈到留守儿童的未来时说:“留守儿童数量会递减,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分布不均衡,户籍制度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所以留守儿童问题还会长期存在。”
有人认为,我国之前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措施是失败的。对这一观点,陆士桢并不认同。
陆士桢解释说,过去,我们针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体系并不完善,留守儿童的产生是社会变迁和乡村结构变化的结果。不过,我国一直在努力,比如建立了留守儿童寄宿制,还有一些企业对他们提供帮助。
陆士桢坦言,目前,留守儿童工作的资金保障渠道并不完善,儿童专业服务力量不是很成熟。目前,我国到了需要建构全面体系保护这些儿童的时候了。
陆士桢建议,国家不妨考虑建立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扶助制度,社会工作者要参与其中,给孩子提供专业服务。一些基金会和企业,可以选择几个点,通过社工深度地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抚慰和其他帮助。同时,政府可以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比如建立村一级的儿童福利主任制度,政府对解决当地的留守儿童问题进行规划。
对于社工直接参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有的专家并不看好,认为农村留不住人才。
“关键是先要有人做起来”。陆士桢解释,构建专业化的留守儿童服务体系需要专业社工的支持,但是并不意味着在农村成立社工组织,社工机构向当地派驻一线社工工作即可。
陆士桢还提出建议:“期待我国建立儿童监测机制,动态研究留守儿童变化趋势,寻求对留守儿童的制度化服务管理。一些发达的福利国家设有儿童监测机制,不光监测社会,还要监测家庭和学校。”
招数二:成立儿童专门协调机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孙宏艳下基层调研时,曾听到有当地工作人员评价留守儿童是“110的后备大军”,认为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问题。
孙宏艳反驳说:“留守儿童不等于问题儿童,很多孩子对生活充满希望。”
“群团组织在服务留守儿童方面做了不少事情。”孙宏艳发现,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时,团组织和妇联有些力不从心——一方面遇到资金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调动其他部门资源并不容易。
“此前,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也发了很多关于留守儿童的文件,还有各种各样的通知和意见。”孙宏艳对记者说:“口号性和倡导性的东西比较多,具体的关爱服务、措施比较少,有的缺乏可操作性。”
孙宏艳直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两部法律对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到底谁来管规定得相对空泛,有时候缺乏法律保障。
“有些公益组织给孩子送书包,其实孩子最不需要的就是书包。一些公益机构有行动但是没有资源,有资源的机构却又没有行动。”孩子的需求和成年人行动匹配的错位曾一度让孙宏艳很苦恼:某些留守儿童很忙,忙着“接待”一批又一批的爱心人士的同时,很多地方的留守儿童却见不到爱心人士。
孙宏艳认为,留守儿童有关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要实现公共服务体系的均等化,这就绕不开城乡一体化。留守儿童有关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设想用什么制度来保护孩子,否则,这个问题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我们要构建以权利为本的发展型儿童政策福利体系,福利包含需要和满足。”孙宏艳说,“儿童应该有参与权和表达权,目前留守儿童基本没有这个权利。同时,我们又要避免‘装饰性’的权利,比如一些父母会象征性地征求孩子意见,问是否上培训班。保障类似的儿童权利并不容易,不能照搬国外的法律,必须要进行本土化立法。”
在孙宏艳看来,在我国,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意见》内容很扎实,部委之间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过,仅仅依靠《意见》保障儿童福利还不够,还是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很多人都觉得立法比较困难,区别于联席会议制度,我国可以先成立关于儿童的专门协调机构,之后再促进立法。
“1991年,挪威成立了儿童和家庭事务部,重点是协调政府和儿童工作,主要是出台与儿童权利有关的法规。因为儿童问题会涉及很多的部门,所以成立了青少年事务国际秘书委员会,综合协调关于儿童的事务。” 孙宏艳认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
目前,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不需要增设专门的协调机构,依靠教育部门就可以了。“教育部门只能解决孩子教育问题。”对此,有专家反驳说,留守儿童除了面临教育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其他权利也需要保障。
招数三:重建乡村互助网络
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韩嘉玲,2015年在西部3个省份5个县进行了留守儿童田野调查。
出现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如何进行反思?“中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口迅速流动,社会只考虑到了劳动力的使用,却没有考虑到工人背后的社会责任——抚养孩子。廉价劳动力的薪酬体制只能满足他们在城市生存、寄回家一点钱,却忽略了抚养孩子的家庭成本”。
韩嘉玲认为,一些缓解留守儿童问题的方式只是补救措施。但是有些经验比较好,比如实行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承担起了很多家庭本应该承担的责任。
“留守儿童出现问题,一般不在学校。在一些学校,老师不仅教书育人,还要照料孩子们的生活,甚至需要24小时看护孩子,老师们的负担非常重。”韩嘉玲说,“可问题在于,现在对老师的评价指标是以学习成绩为标准,而不是照顾孩子,对老师并没有相应的鼓励机制,社会没有真正发掘老师对于留守儿童的价值。”
有一次,韩嘉玲的研究生在农村调查留守儿童时遇到了尴尬事。学生们的调查引起了村民的怀疑,直到她给当地校长打电话证实学生的身份,他们才放了这两位学生。这件尴尬事给她研究留守儿童问题带来了新的启发——发挥邻里互助的功能。
“农村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完全不管孩子,实际上存在一种互助网络。”韩嘉玲进一步解释说,这些孩子的父母为了生存,不得不离开孩子。与大众认知不同,韩嘉玲走访发现,这些孩子的爷爷奶奶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照顾小孩子,70%的人(留守老人)年纪并不太大,基本能承担起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责任。
韩嘉玲坚持认为:“外出打工的父母亲在选择监护人时是理性的,并不能说他们对孩子完全不负责任。”
“《意见》强调了社区责任,现在农村社区比以前松散多了,不像以前有凝聚力,如何重建农村的社区网络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我们需要努力。”韩嘉玲补充说:“这个过程需要社会资源的支持,帮助农村建立起这种社区网络。”
“我希望通过帮助留守儿童,更好适应父母离开后的生活,从而提升他们的生存和融入社会网络的能力。”韩嘉玲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此发挥留守儿童的自主性,比如上下学时与同学结伴而行,村民之间自发互助照料留守儿童。通过外界力量的支持,在本土生长出一种自发互助的方式,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不过,韩嘉玲对专业化力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存有一定疑问。“专业化社工要在农村发挥作用并不容易。在我国的西部,有的专业社工项目做得很不错,可问题是留不住这些人才,有人刚刚摸清楚当地留守儿童的情况,过半年就离开了。”她觉得,钱并没有花在刀刃上,专业化社工的流失令人惋惜。
“如果投入专业力量当然是好事,但问题在于这样不具有可持续性。”韩嘉玲认为,当前相对可行的一种办法就是因地制宜,发掘本村内部的力量,村民互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章正)
许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