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王艺锭)教育部昨天发布的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我国23个省已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教学应用基本普及,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但教师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仍然较弱,地区间、城乡间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发展还很不均衡,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健全。
成果: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
“报告”指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教学点基本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信息化教学应用基本普及,“三个课堂”等信息化应用模式逐步深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遍提升;融合创新案例不断涌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逐步普及并深入;网络安全体系初步建立。
如图1、图2所示,截至2016年6月,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比例为87.5%,较2014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其中,带宽在10M以上的学校比例为64.3%,较2014年提高了23.3个百分点。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份已全面实现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全国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56.6%,较2014年提高了17.4个百分点。浙江、新疆等地已将“校校通”列入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有力推动了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配备。广东等多地通过与企业合作,采用ppp、BOT等多种模式解决中小学“校校通”问题。
图1 2016年全国各省接入互联网的中小学比例情况
图2 2016年全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情况
做法:18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列入校长考评
“报告”介绍了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做法。
辽宁、黑龙江、湖南等8省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了教育信息化推进统筹职能处室并配备专职人员,浙江、广西、青海等5省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湖南、天津、吉林、黑龙江等10省明确了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或标准,安徽、浙江、河北等15省出台了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浙江省积极探索“企业参与”等多方投入机制;山西省部分市、县将地方教育附加费的30%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18个省明确提出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问题:信息技术应用对提高教学质量的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报告”同时指出了目前各地在推进教育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亟待提升。绝大多数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不高,仍处于浅层次应用阶段。尽管信息技术设备较先进,但教学方法依然传统,突出表现为“灌输多交互少”、“展示多探究少”,应用过程中并未改变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组织模式。信息技术应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二是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发展不均衡。如图3所示,不同地区、不同省份间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比例差距较大,发展不均衡。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在省域内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也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统筹推进机制仍需健全。19个省仍未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统筹机制,推进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10个省未能建立厅际协调机制,无法在省级层面有效整合相应资源;教育部门、学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还有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图3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接入互联网的中小学比例情况
建议:鼓励企业开发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
“报告”强调,各地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大力推进应用创新;培育资源服务市场;建立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要统筹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并向薄弱地区或学校倾斜,避免出现“数字鸿沟”;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及推广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要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推动各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应尽快出台国家关于鼓励政府或学校利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并对日常运维经费保障形成制度性安排。
许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