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王艺锭)“2015年起,山西省全面停止招收公办高中择校生,全省每年约损失数亿元收入。”在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山西省教育厅督学张卓玉介绍了山西省在规范高中招生的经验做法和推进中考改革的有关情况。
“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程序
“高中招生与高校招生程序基本一致,所有普通高中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张卓玉介绍道。
为切实解决高中招生不规范问题,从2015年开始,山西省所有普通高中一律实行“阳光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擅自组织招生。招生计划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容量确定,从源头上解决了高中大班额现象,规范了高中招生程序。
“壮士断腕”促进教育公平
2015年起,山西省全面停止招收公办高中择校生。为弥补取消择校费后出现的公办高中经费缺口,2016年山西省财政厅拿出1.48亿元对省属公办高中每生每年补助600元,县属公办高中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市属公办高中由市级财政负担。
“众所周知,近年来山西省经济下滑严重,取消择校费后全省每年损失几个亿的收入,然而,《指导意见》的重要精神是体现公平,为此山西省可以说是‘壮士断腕’。”张卓玉表示。
“指标到校”推进均衡发展
据了解,山西省多年来坚持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
“近年来,高中招生到校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60%,完成率达到了90%以上,为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的学生提供了更多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推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张卓玉强调。
此外,山西省还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竞赛等加分资格;在中考命题中增加各学科开放与探究试题比例,在中考科目中增加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取消“中考说明”印制,将课程标准作为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
“从实践效果看,以核心素养为内核的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教学回归到课程标准,学生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张卓玉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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