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万亿盛宴 四大行“跑步”进场

时间:2017-01-05 04:04:08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姚冬琴|北京报道

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方式之一。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市场关注已久的债转股两个重要文件终于落地。

尽管文件落地离2016年年终只有不到两个月时间,但丝毫不影响“债转股”成为年度热词。四大行开展债转股业务可谓“跑步前进”。

上述文件发布次日,即2016年10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就宣布该行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共同设立的武汉武钢转型发展基金(合伙制)出资到位,基金规模120亿元,这是首单支持央企市场化去杠杆的落地项目。此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债转股项目也纷纷落地。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16年10月以来,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国有大行落地的债转股项目即达16单,已公布金额的11单规模达1620亿元(见表1);另有5单已签署框架协议,尚未公布具体金额。其中,仅建设银行一家就已签约8单债转股项目,金额合计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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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剩产能企业率先债转股,资产负债率将降5%~10%

去杠杆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我国许多生产力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导致产能过剩,而这些过剩产能中相当一部分对应的是银行信贷。所以对我国来说,当前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在实体经济领域去产能、在金融领域去杠杆。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占GDp比重(企业部门杠杆率)由2010年的101%持续上升至2014年的123%。瑞银证券估算,2015年末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近160%。2016年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7644亿元,比2015年底增加了752亿元,增幅接近10%。为解决企业杠杆率过高和银行不良率持续上升的状况,银行与企业双方都对债转股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

从已披露的16单债转股项目看,银行此轮债转股主要涉及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债务。按行业划分,来自钢铁、煤炭、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占9单。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这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与行业去产能、去杠杆、企业改革关联在一起。一些特定行业中特别需要去杠杆的国企会成为债转股的主要对象。通过债转股安排能够实现这些行业整合、企业之间重组,同时推动国企制度完善,这是这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目的。

根据《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三类企业被鼓励债转股,包括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高负债成长性企业和产能过剩关键性企业,而四类企业被禁止债转股,包括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债权关系复杂、助长过剩产能扩张的企业。

民生证券研报分析认为,目前落地的债转股案例聚焦在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账面贷款主要为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关注类),而非不良贷款。目前没有对集团层面经营特别困难、资不抵债、急需救助的企业进行转股,转股企业经营资质尚可,这也与债权银行刚开启债转股、步伐需稳的诉求有关。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统计,目前已落地的债转股项目单个金额在50亿元~270亿元,债转股完成后,相关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普遍下降5%~10%左右,减少财务费用数亿元,实现企业“降杠杆、减负担”的需求。例如,山东能源集团由中国建设银行牵头设立总规模210亿元的基金进行债转股。预计债转股完成后,山东能源集团资产负债率可降低7.92%(以2016年三季报数据概算),财务成本可节约10多亿元。山西焦煤集团250亿元规模债转股完成后,预计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9.5%,财务成本可节约10多亿元。

银行债转股规模有望达万亿,四大行均成立子公司“分蛋糕”

2016年11月22日,农业银行在四大行中率先公告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专司债转股业务。2016年12月14日,该行与贵州省政府共同签署六枝工矿集团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农业银行表示,正在着力推进重点债转股项目,建立目标客户项目库。下一步将精心筛选后续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继农业银行之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也相继公告,拟设立专司债转股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受限于《商业银行法》中“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限制,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实施机构”的类别,《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中给出的范围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外,还包括银行申请设立的专门用于开展债转股的新机构等。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银行如果通过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相当于卖断不良资产或者信贷资产,转股之后的收益就没办法享受。而通过子公司操作,后续转股收益可以内部化,对银行而言,可能更有积极性实施债转股。

交银国际研报认为,目前已经实施的债转股基本是正常类贷款, 预计银行针对债转股设立子公司后,不良债转股步伐会有所加快。

信达证券研报中则估算,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规模有1.49万亿,信托系统的不良资产有1417.3亿,预期该部分转股规模约为5000亿。除不良资产外,潜在不良和正常类贷款转股规模预计能达到5000亿左右。总体而言,本轮债转股的规模有望达到一万亿。

需要提出的是,在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中,债转股的企业名单由地方政府、经贸委等部门共同确定,债转股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而本轮市场化债转股,要求转股机构自筹资金。

一个好消息是,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12月19日印发了《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文件提出,发行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在向“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项目基本信息后,即可向发改委申报发行债转股专项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债转股项目合同约定的股权金额的70%。发行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可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