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赫) 明年1月1日起,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实施。其中,对信用卡透支取现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做出了调整,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从2000元上调到10000元。
昨日,记者从工、农、中、建、交等多家银行官方网站看到,各银行已下发通知,对信用卡相关章程做出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从各家银行公布的最新章程看,原有的“滞纳金”都已统一变更为“违约金”。
预借现金,是信用卡非常重要的一项功能,主要是满足客户急需的小额资金需求。现有标准下,各家银行预借现金通常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有的甚至控制在30%,且每日累计不超过2000元。按照《通知》规定,将预借现金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类,同时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2000元提高至1万元。
建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明年起,不仅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而且对持卡人的逾期行为不再有滞纳金,可通过协议方式约定是否收取及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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