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陈康亮)根据中国银监会15日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经银监会批准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15家,行业资产总额1077.23亿元(人民币,下同),贷款余额970.29亿元。自试点以来,行业累计发放贷款2084.36亿元,服务客户2414万人,行业平均单笔贷款金额0.86万元。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自2010年银监会批准成立首批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以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试点到设立常态化的跨越式发展。机构数量稳步增加,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数量与质量并进,创新与风险管控并重的良好发展局面。通过提供额度小、门槛低的消费信贷产品,有效提升了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促消费惠民生成效明显。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要紧抓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历史发展机遇,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围绕服务居民消费升级谋发展,夯实专业化能力基础,持续发挥促消费、惠民生、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顺应发展规律,牢筑风险防线。该负责人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应坚持以防控风险为核心,做好贷款“三查”和用途管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加强业务渠道管理,切实防范有组织、团伙化骗贷行为;进一步丰富反欺诈手段,完善欺诈风险防御机制;重视市场约束,提升贷前贷后服务水平,有效应对外部机构声誉风险连带传导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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