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外逃鳄鱼为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 通报:群众情绪稳定
法晚深度即时 今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县宣传部公开通报称,花桥镇鳄鱼湖农庄因内涝造成的“外逃”鳄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目前已经抓获5条。由于涉事鳄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该通报还特别强调一旦发现鳄鱼时“组织专人密切关注,严禁私自抓”。另据法晚记者从当地政府刚刚了解到的信息显示,截止发稿时,逃逸的鳄鱼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此前媒体公开报道称,因为强降雨,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花桥镇鳄鱼湖农庄所养扬子鳄“逃跑”至附近农田。在事件发生之后,芜湖县旅游局发布了相关文件,相关工作人员也立即奔赴现场。截止到记者发稿,相关部门已经抓获5条“外逃”扬子鳄,政府部门还在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抓捕。
今天下午当地政府公布的情况通报称:“周边群众情绪稳定,未引起恐慌。同时,鳄鱼湖农庄积极采取措施,邀请了2名扬子鳄养殖专职人员,发动周边10余名群众积极开展捕捉,截至发稿时已捉回5条。对水中现有的扬子鳄捕捉转移至安全地区,防止再次流失……另外,鳄鱼湖农庄已向公安部门报警,对于私自捕捉、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当地政府向本报转发的通报原文:
花桥镇鳄鱼湖农庄扬子鳄因洪灾逃逸情况的说明
针对花桥镇扬子鳄微信圈传闻,现说明如下:
鳄鱼湖农庄共圈养扬子鳄92条,圈养在39亩的沼泽地里。6月20日发生洪水以后,花桥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求鳄鱼湖农庄采取铁丝拦网、加固围埂等措施,防止扬子鳄逃逸。7月2日夜间,因洪水涨势过猛,淹没了加固的铁丝网超50厘米,造成圈养的扬子鳄部分逃逸,现散布在100多亩水面范围内。(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逃逸情况发生后,鳄鱼湖农庄第一时间向花桥镇政府、县林业局、县旅游局进行报告,上述部门均到现场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花桥镇复兴村委会立即会同鳄鱼湖农庄组织人员向群众宣传扬子鳄的生活习性、活动规律、防范措施等,并告之扬子鳄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周边群众情绪稳定,未引起恐慌。同时,鳄鱼湖农庄积极采取措施,邀请了2名扬子鳄养殖专职人员,发动周边10余名群众积极开展捕捉,截至发稿时已捉回5条。对水中现有的扬子鳄捕捉转移至安全地区,防止再次流失。在养殖场范围内树立提醒标牌,提醒告知,若发现踪迹,立即报告养殖场。对外逸养殖区的水域,组织专人密切关注,若发现立即捕捞,待水位下降时,组织人员继续捕捞,尽量挽回经济损失。另外,鳄鱼湖农庄已向公安部门报警,对于私自捕捉、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鳄鱼湖农庄
2016年7月6日
许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