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板交易,这标志着中国股市正式开始运行。截至2016年12月9日,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首次突破3000家,总市值52万亿。这既是一个规模瓶颈的突破,同时也是A股市场的一个转折点。26年来,中国股市从小到大,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纵向对比,A股市场的“短牛慢熊”与西方成熟股市的“慢牛短熊”形成鲜明反差。西方慢牛一般可持续五至七年以上,而A股“短牛”只能持续一年半载;相反,西方短熊一般仅持续一年半载,而A股“慢熊”却可长达五至七年。这是很不正常的。
早在2003年,印度两大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总数就超过了6500家,1997年美国三大证交所(主板NYSE、中小板AMEX、创业板NASDAQ)上市公司总数接近9500家。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才首次突破3000家,其中,创业板仅有500多家上市公司,这表明A股市场仍有较大的扩容空间,如果比照印度和美国股市容量,A股上市公司数量应该可以达到6000家至1万家。
但一直以来,我们错将股市下跌归罪于新股扩容,只要股市持续下跌,监管层就会迫于市场压力,采用行政命令关闭A股一级市场,暂停IpO;只有当股市持续上涨时,监管层才会重新打开一级市场,重启IpO。这一潜规则一直持续至今,我们仍无法破解这一魔咒。A股确实患上了“新股恐惧症”,为此,监管层经常会以“暂停IpO”的行政管制,有意放慢新股扩容进程。
在A股市场开门营业的26年中,我们先后9次关闭一级市场,其中,一次性关闭时间最短的为4个月,关闭时间最长的为15个月,9次关闭一级市场的总时长为5年零7个月。也就是说,在A股开门的26年中,一级市场大约只运行了20年时间,这严重制约了A股市场的正常扩容与发展。这也是市场低效、市场化程度低下以及行政管制过度的重要表现。
可见,A股“政策市”的真正源头,就在于一级市场存在过度行政管制。解除它,就可以打破“政策市”的魔咒。
本次证券法修订是A股法治化改革、实行依法治市的关键一环。其实,证券法修订的最大难点在于:对证券市场的重大违法如何量刑定罪?是否需要将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严惩措施写进法律条款?这可能也是修法内容中争议最大的地方。
在证券法修订严重滞后的情况下,由中央决策、人大授权的注册制改革先试先行,这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的改革试点的一贯做法。中国证监会正在大力推进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这一切都为注册制改革奠定了重要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基础。
IpO注册制的实质就是IpO市场化,它让市场主体各自归位,并对自己的相关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真正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法则。只有注册制,才能让IpO身价大跌,才能让新股不败的神话变成笑话,才能让垃圾股价跌至地板、高效退市。
总而言之,A股改革的基本方向仍是坚守“三化”原则。市场化是法治化的基础,法治化是市场化的必然要求。相应地,市场化和法治化,则是国际化的基本前提。没有市场化和法治化,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董登新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