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陈鹏)因地方分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中国人寿近期领到两张罚单。大连保监局2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一营销服务部存在向客户错误解读保险产品及政策、承诺合同外利益等违法行为,合并被开出18万元的罚单。
大连分公司承诺合同外利益
由于在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次出现违法现象,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中山广场营销服务部昨日被公布两项处罚决定。
根据大连保监局的披露,该营销部在2014年底的一场产品说明会中,向客户错误讲解保险产品及相关政策,并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此外,在2015年的内部企划活动中,该营业部存在核算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涉及金额5.62万元,业务系统中记录的2名保险销售人员实际并未开展产品销售活动。
大连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该营销服务部处以6万元和12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中山广场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张海波和两位当事的工作人员,也遭到警告和罚款。
几日前宿州分公司刚被罚
无独有偶,中国人寿宿州分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收到监管处罚。经安徽保监局调查,中国人寿宿州分公司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承保的有效保单中,有部分保单在业务系统内记录的投保人手机号码不真实。对此,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宿州分公司罚款35万元,对分公司负责人杨文英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对于上述两则处罚,新京报记者昨日下午多次致电中国人寿对接媒体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