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严控隐性债务 须对症下药整顿

时间:2016-11-02 03:56:19

隐性债务仍在持续扩张,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已经打出严控隐性债务的组合拳。种种迹象表明,一场席卷全国的地方债摸底和整顿正在拉开大幕,建立地方债应急机制等也已经列入时间表,年内有望完成。

近两年,以“堵后门,开前门”为思路的地方债务处置策略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初步效果。把地方债务总额度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发债额度控制;采取发债置换贷款做法,减轻还本付息的到期压力与银行贷款利息成本过高压力,效果初显。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发债过猛,置换债务过快,或存在“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现象。数据可以说明一切。今年以来,我国地方债发行已经超过5.45万亿元,其中新增债务超过1.14万亿元。根据2016年预算草案新增地方债规模总计为1.18万亿元计算,全年额度已经完成约97%,置换债务已经超过4.31万亿元,按照全年置换5万亿元债务计算,已经达到全年额度的86%。一方面,发债质量,置换债务质量都可能留有隐患,另一方面,这种分布给后两个月留下资金投入缺口,时间进度不平衡。

更加重要的是,公开发行的地方债券并不是地方政府偿债责任的全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一直没有根除。在会计科目里,这叫作或有债务,即:政府购买服务、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政府向社会资本做出收益承诺,地方政府承诺担保,地方政府给其信用背书等,最终由法律认定有财政兜底风险,都暗含着未来的偿债责任。这部分或有债务在2010年审计署进行的全国性普查中高达几万亿元,尽管后来国家要求严控,但始终没有有效控制住。

地方债隐性扩张的现象早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悉,财政部已经展开地方债摸底,各地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融资平台的债务余额。日前财政部印发的ppp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再度明确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地方债务。开展一场席卷全国的地方隐性债务大整顿,是完全有必要的。

隐性债务风险较为隐蔽,但如果发生或产生较大影响力,不排除引发系统性风险。同时,隐性债务一旦违约,对政府公信力损害很大。再次下决心严控、整顿是对症下药之举。必须强化政府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加强问责,追究责任要到位。在全面摸底和评估的同时,建立地方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最主要是与财政收入挂钩,量入而出,防止超过自身财政实力融资、担保、信口开河承诺融资。根本则是选择好项目,使得地方债等融资平台的资金能够切实做到“好钢用到刀刃”上。这是确保地方债以及隐性债务不发生风险的总闸门。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地方政府债务也面临降杠杆的重任。这就要求,要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的过快过猛增加。与此同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减少支出、处置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从整个市场经济机制出发,地方债务应该越少越好,地方债发行越少越好。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还是要激活或者调动民间资本的内生动力与积极性、主动性。很显然,着力推进ppp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余丰慧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