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9日宣布,将在2015年初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额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头寸下限。
国家外汇局官网当日刊出消息称,该局于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九项措施:
——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统一中外资企业政策;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加强单证审核,规范管理。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制度。
——丰富产品、便于对冲汇率风险。允许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差额交割的远期结汇业务,满足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
——清理法规、明确罚则。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违反《通知》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国家外汇局称,上述举措将有助于推进中国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具体到对于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的主要考虑,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指出,此举有利于增强中国外汇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加快培育形成自主定价、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市场格局,也有利于通过便利银行在外汇市场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进一步为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提供更好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此次调整下限综合考虑了各银行在外汇市场代客、自营和做市交易情况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经测算,调整后头寸下限总计约增加1000亿美元。(完)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