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能险监管“收紧” 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发展重点
万科股权之争让许多人关注上了万能险。由此,关于万能险的监管也成了热议话题。
保监会6日傍晚连发两份通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针对万能险产品的一系列监管新规。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万能险,产品本身、监管规则等均需进一步完善,但风险防范、保护消费者利益应该始终是这一产品发展的重点。
万能险一直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万能险,是兼具风险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具有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等特点。万能保险所缴保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进行资金运用。
近些年,万能险一直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保监会此次也是多管齐下,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市场利率下行情况,保监会将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保监会审批,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保监会还进一步规定,将包括万能险在内的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年龄段的死亡保险金额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该要求超过美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
保监会在两份通知中,多次提及万能险的强化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万能险结算利率水平与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挂钩并合理确定,防范公司通过不合实际的结算利率进行恶性竞争等问题。
“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和负债成本将逐步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为将受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步优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对于此次政策出台的效果,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说。
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
万能险源于美国,目前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以及周边国家(如新加坡、日本)保险市场上通行、主流的保险产品之一,2000年进入中国市场。据初步统计,2016年上半年,国内共有67家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产品,规模保费收入合计达7746亿元,约占同期人身保险规模保费收入的35%左右。
然而,由于投资上所具有的灵活特性,万能险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后的投资行为也受到各方关注。
从国际视角看,很多保险公司都运用万能险在内的保险资金开展股票、股权等资本性投资,既有财务投资,也有以控制为目的的战略投资。
近些年,我国监管层也从投资范围、比例限制、运作规范、压力测试等方面相继出台一系列规定,而万能险的投资风险则由保险公司承担,消费者不承担投资风险。即使保险公司发生投资亏损,也要给予消费者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的结算利率。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万能险本质上是保障功能占第一的保险,与公募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产品有本质区别。
保监会也曾一再表示,坚持“保险姓保”,万能险本质上是保险。
此次,保监会再次强调,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守风险底线。“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要求保险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
新规避免“急刹车”给出调整时间表
从行业整体看,万能险业务近年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作为一项较为新兴的保险形式,万能险存在的潜在风险也受到业内关注。
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个别公司由于经营风格较为激进,的确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是万能险占比过高,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公司保费收入容易大起大落;二是将部分短期资金投资于股权等长期品种,存在一定的资产负债错配问题,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太平洋人寿总精算师陈秀娟介绍,从目前监管部门对万能险的风险防范思路看,是在进一步强化规模管控、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等。
今年3月,保监会发文,将以高收益万能险为代表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严格控制在资本金的2倍以内,1年期以内的产品要求立即停售,1至3年期的产品要逐步控制在中短期产品总规模的50%以内。
在保监会本次的强化监管中,也从整体上对人身保险产品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提出比例要求。继续保持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的管控,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一步降至40%和30%,给市场以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
一些专家表示,在监管中要坚决强化与杜绝的,应该是个别社会资本进入保险行业并不是真正为了做保险,而是为了搭建融资平台,甚至将保险公司当做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提款机,这严重偏离了人身险业的自身发展规律。
“未来必须加强混业监管,万能险涉及保险、证券等多领域,监管机制应更加协调、联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建议。(记者何雨欣、申铖、汪奥娜、刘宏宇、孙飞)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