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随着社会以及相关机构对医疗责任险的认识日趋理性和全面,尤其是在国家颁布的《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的推动下,近年来医疗责任险在我国获得了长足发展。日前,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医疗责任险保险保费收入23.64亿元,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506.1亿元,同比增长了25.7%,大大超越了我国其他险种的增长速度。
中汇国际责任险业务中心总经理于国泉表示在推行医责险的过程中,医疗机构的投保积极性不一,他表示:“大医院医疗收入多,有足够的资金处理赔偿纠纷,目前国内医疗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一般最高500万到600万元,但大型医院的风险发生率较高,某些医院对应的保费可能会达到300多万,甚至接近保额,因此医院投保不积极。”
据于国泉介绍,在上述情况中医疗责任保险对大型医院的风险损失转嫁作用有限。但对小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其医疗收入较少,医疗纠纷赔弱,医疗责任保险对此类医疗机构的风险损失转嫁作用较大,医院投保会更加积极。
此外,受当前医疗技术发展水平和就医环境的影响,医疗执业过失行为常有发生,医疗纠纷不断,这导致医疗责任保险的赔付率很高,各家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较为谨慎。大型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相对较高,而小型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相对较低,有些保险公司甚至不涉及该项业务。
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配套机制,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属于探索阶段,还不成熟,还存在着专业化程度不高、经费来源受限、调解工作流程有待规范化和制度化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医疗责任险的快速发展。
据中汇国际副总裁刘国松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既能发挥出保险损失补偿的作用,更体现了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是一种制度需要,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但都不是本质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措施予以解决。在调动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方面,可以让风险较高的大医院和风险较小的中小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一起参加投保,尽可能地扩大投保覆盖面,降低整体的赔付率,在提高中小医院抗风险能力的同时,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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