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门槛陡增 P2P捆绑银行营销受限

时间:2016-08-19 08:19:56

网贷平台与银行合作资金存管,一度是很多网贷平台“增信”的重要手段,也是不少投资者判断一家网贷平台是否“靠谱”的指标之一。不过,以后网贷平台的这种“抱大腿”的增信行为将受到约束。银监会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叫停了“第三方联合存管”等模式,也禁止平台以“银行存管”为噱头的公开营销。

□事件

规范商业银行网贷资金存管

记者从银行了解到,银监会日前下发了一份《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商业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进行了规范。

这份征求意见稿对于存管业务双方均提出了资质要求,同时还规定第三方存管业务将被真正叫停。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提出的资质要求包括“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

以及必须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和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六项。

而对于资金存管的委托人p2p平台,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五项具体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分析

曲线监管网贷平台

记者从银行了解到,对于商业银行网络贷款资金存管业务,监管部门并非第一次下发相关文件,此前已经有过讨论稿等,内容与现在的征求意见稿也比较类似,并作出了一定的完善。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存管解决大部分对网贷的监管问题,银行存管事实上成为隐形的牌照。”另一位p2p平台人士也告诉记者,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到牌照的事情,但是监管可以通过银行存管来对网贷平台进行监管,因此银行存管可以视为一块牌照。

合力贷CEO刘丰对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下发表示监管层一直在积极推进网贷行业合规性建设,资金存管的具体方式正在逐步走向清晰,比如现在资金由持牌机构的银行来管理,而不是只有清算功能没有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来管理。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甚至直接表示,与银行之间的资金存管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将决定平台未来的发展。

□看点

限制平台以银行存管公开营销

第三方机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有民生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30余家银行宣布与p2p平台签署存管业务。而真正与银行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仅不到50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左右。正是因为数量有限,所以能够与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一直被一些p2p平台视为重要增信背书,也通过公开渠道做了不少宣传。

不过,未来这些平台即使获得银行存管的“隐形牌照”,也不能以“银行存管”为由大肆宣传。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银行免责范围加大,并规定存管银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网贷平台)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而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该行早前已经对各分支行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其业务部门在与网贷平台合作的时候注意风险,并且要求合作方低调,“很多平台甚至出现了问题,还找到银行来进行理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最早与网贷行业进行一些合作,后期就没有再跟进,也希望监管能有一些规范化的措施进行引导。

□争议

限制第三方联合存管

关于存管模式,该意见稿中第十一条指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告诉记者,这在某种意义上表示对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存管模式的不认可,不过目前指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对已经上线的或正在对接的联合存管模式来说,最终还是要看正式文件的要求,银行和平台再做进一步的调整。据了解,目前行业内资金存管分为三类,即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合力贷CEO刘丰指出,存管主要解决平台设立资金池和平台对投资人资金挪用问题,监管层对此是非常明确的,现行尝试的存管模式中,将资金池从平台直接控制转为第三方控制的模式不被认可,而是需要完全由银行控制,而银行控制下,是采取大账户(虚拟小账户)还是实际小账户并没有限制。

刘丰表示,该意见明确的是存管的资金控制主体,而不是限制的业务模式,“我个人认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存管模式更灵活高效,用户体验更好,毕竟第三方支付在接口和整合方面更成熟。”

一位不愿具名的p2p行业高管告诉记者,联合存管是改造成本最小、接入门槛最低的模式,而在这个指引曝出来前,某些银行也已经悄然暂停了联合存管的接入,开始整改与沟通,当然,这只是征求意见稿,理论上还有回旋余地。

□建议

投资人理性看待资金存管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资金存管施行后,对于投资者是利好,可以避免平台私自挪用资金。值得注意的是,平台自融、发布虚假标的等运营风险很难规避。投资人资金安全还需要更多的考虑平台自身的风控能力等多维度去考量。

上述行业高管坦言,对于投资人而言,有了资金存管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一方面,投资者资金安全问题涉及多个环节,在资金存管方面,银行只对投资人资金清算和存管环节的技术操作风险承担责任。投资者人还要考虑p2p平台的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等方面,监管已经明确投资人风险自担。

他一进步表示,“资金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平台隔离开,对于投资人而言,有利于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建议投资人选择平台投资时,还是更应该关心平台自身的风险体系、项目真实性、平台背景灯多方面,不要盲目认为有了资金存管钱就进了保险箱。合理投资,分散风险。”

■小贴士

三种资金存管合作模式

直接存管

具体是指设有两条账户体系:一类是指平台在银行开设的存管账户,这类账户一般是主账户;另一类是投资人在存管银行的个人账户,一般为子账户。监管行为投融资双方开设独立的个人账户,会对充值、提现等支付结算和资金流向进行监管。此外,这套体系下,平台还会开设风险准备金账户和担保账户等。

银行直连

银行直连是在交易过程中,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投资人不需要充值和提现,通过银行进行在线交易。等到投资人投资标的到期,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原始支付时的账户。该模式的特点是平台在银行建有“专用存管账户”,该账户不受平台直接操作。同时,资金交易情况受银行监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不涉及第三方的介入。

联合存管

联合存管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公司将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打包在一起,与银行达成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平台打包在一起,在银行设立备付金账户,并将打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放在该账户中,与银行形成存管。

京华时报记者马文婷余雪菲

许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