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办法开展立法论证。
针对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说,由于有的问题社会共识程度不高,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延迟了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的立法工作进程。
16日,杜德印向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谈及上述内容。
延迟“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立法进程
谈及2016年的立法工作,杜德印指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立良法、实现善治为目标,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围绕每项立法议题,抓住突出问题,着力把握规律,有效凝聚共识,破解改革难题,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针对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杜德印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拟从坚持公交优先、保障绿色出行、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出行停车成本、固化现有限行措施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
他说,对于涉及到的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征收拥堵费两个问题,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公众意愿,安排办公厅协同专业调查机构在城六区及通州区、昌平区进行专业调查,街头拦截访问和电话随机调查共2200人,获得了比较准确的数据。
杜德印表示,鉴于这项法规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其中有的问题社会共识程度不高,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常委会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暂未安排审议。
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法律赋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
杜德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
他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把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庄重职责,尊重和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大代表把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崇高使命,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共同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智慧依法有序、畅通无阻地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日程,使议题的确定、立法的决策、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的意见、议案办理的方案都努力体现人民的权力、反映人民的意愿。
立良法 促善治 求实效 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杜德印指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有序汇集民意,努力探索规律,充分凝聚共识,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77项议题,作出了8项决定,任免了681人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了30人次宪法宣誓。
去年10月至12月,492人次市人大代表,分成40个小组,围绕28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视察;8名代表对7个单位进行了持证观察。代表们既关心非首都功能疏解、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发展问题,又关注养老服务、停车秩序、学前教育等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深入企业、农村、建设工地、养老照料中心、老旧小区住户,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1000余条。视察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召开了5个专题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针对2017年的立法工作,杜德印介绍,拟安排审议3项法规草案;将继续审议北京市旅游条例和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制定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拟对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开展立项论证。(完)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