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记者 饶爱民 摄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今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去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同意2017年1月6日至8日召开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
去年反腐标本兼治成绩显著
去年12月28日举行的政治局会议对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回顾,从制度方面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推进标本兼治。同时,深化政治巡视,推进全覆盖,“回头看”放大和延续了震慑效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试点工作有序展开。而在案件方面,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现象。
根据中纪委网站昨日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00余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6万人。
在“治标”的同时,“治本”的成绩也不容忽视。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实施。6月28日,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反腐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要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启动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地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过去的一年里,中央对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表述,已从“正在形成”上升为“已经形成”。有评论指出,两字之差,说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从量变到质变,是重要成果和转折点。这意味着,思考反腐问题的起点,即将发生变化。
对于2017年的反腐工作,近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对话
【谈制度化反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去年是制度反腐承前启后的一年
制度化反腐走向比较成熟
新京报: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反腐败的制度化,中国在这个方面的进程如何?
庄德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方面的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反腐败法规制度出台比较密集的时期,分别是1978年-1982年、1992年-1993年、2000年-2003年,以及2015年-2016年。
这四个不同的时期,代表了不同阶段的反腐败特点,说明反腐败工作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是相同步相契合,也与不同时期党的建设发展任务相配套的。反腐败不是单兵作战,它与国家治理体系是高度融合的,为国家的发展服务。
新京报:如何看待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走向制度化?
庄德水: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制度化反腐也走向成熟的阶段。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在着力打老虎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规治党和依规反腐,运用法制的思维和手段来防止腐败。一方面反腐败在数据方面取得比较耀眼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推进相关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完善了与监督执纪有关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着力用制度的手段反腐败。
去年是制度出台的密集期
新京报:怎么看2016年的反腐败工作?
庄德水:2016年应该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一方面对前三年工作进行总结,一方面也开启了新的征程。去年是制度出台的密集期,很多重要的党内法规都在这一年出台,特别是跟反腐败有关的核心重要的规章,同时也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反腐败重心和工作任务。
新京报:2017年反腐败制度化建设方向是什么?
庄德水:2017年,反腐败制度化的工作将会向程序化方面发展,之前出台的很多制度都是基本性的,必须要用程序来保证。今年,在程序化规范和管理方面将会出台一系列相关制度。
此外,今年反腐败斗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为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进行收官总结。
【谈监察体制改革】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
监察委整合力量一个拳头打出去
过去反腐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
新京报:不久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在北京等三个省份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监察委员会的定位是什么?为何要进行监察体制改革?
秦前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试点地区调研时已经介绍了监察委员会的定位,实质上这是一个集中权力反腐败的机构。
过去我们国家的反腐败工作,从机构人员上来讲有些多头管理,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导致力量不够集中,造成内部自我消耗,甚至一些举措相互抵触。通过改革,将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一个拳头打出去。
新京报:你认为改革过程中是否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秦前红:改革过程当中可能会涉及比较多的问题,比如监察委员会的权力如何与司法权力进行衔接,过去检察院在反贪反腐当中涉及职务犯罪案件有一定的侦查权,现在监察委员会是否还会有侦查权?目前决定中提到监察委员会履行调查职权,调查权的手段、方式、效力是什么,都需要明确。
新京报:如何解决监察委员会的运行与相关法律条款冲突的问题?
秦前红:决定草案中已经明确,设立监察委员会,整合原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涉及有关法律的适用问题,决定草案对行政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款的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作出了规定。
此外,作为一个全新的机构,它的权力配置、运行程序等,都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规范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需做好制度配套
新京报:监察委员会如何解决自身监督的问题?
秦前红:监察委员会将是同政府及法院、检察院并列的负责监督的国家机关,权力大容易产生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如何监督解决,都需要在试点中解决。
新京报:改革会对反腐败工作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秦前红:按照预期,改革对反腐败应该会达成一个良好的效果,但是改革错综复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环境、制度配套等都要做好。
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