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4日表示,一些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如涉及土壤污染、非法排污等大量专业技术问题,可以通过甄选环境专家协助办案,帮助厘清关键证据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经质证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检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有记者提问:什么情况下需要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能发挥什么作用?
万春表示,专家辅助人是一种专业人士,也就是平时说的“专家”。在中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他被称为“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这一个概念想表达的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官就专业问题作出判断时承担辅助人的角色。它所体现的是,在事实认定上,当出现专业性问题时,法官需要得到专家的协助。一些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由于涉及土壤污染、非法排污、因果关系、环境修复等大量的专业技术问题,办案人员可能对该方面的专业技术问题掌握得不是那么透彻,此时就可以通过甄选环境专家协助办案,帮助厘清关键证据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由专家辅助人对鉴定意见及因果关系、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和费用以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专业性问题进行说明或提出意见,经质证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这次发布的江苏常州案,为了更加公正、准确地认定事实,公益诉讼人向法院申请,由常州市环保局从常州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中甄选的环境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从专业、科学的角度对案件中涉及的土壤污染、非法排污、因果关系以及环境修复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专家辅助人的专业意见论证了案件中土壤被污染的鉴定意见的科学性,也得到法院的认可。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