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庄12月30日电 年终岁末,河北并未放慢反腐脚步。继28日、29日2天通报了3名厅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后,30日再次通报2起案件: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石家庄市政协副主席张维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据通报,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该省纪委对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洪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仁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12月28日,河北省纪委通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义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9日,纪委通报:衡水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登泉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邯郸冀南新区原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磁县县委原书记张晓波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