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
关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截至2016年10月底,有关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为98.6%,制定完善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64项。具体情况为:
一是关于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等问题。主要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退还费用、调减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并全面清理和规范了部门预算项目。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并规范了预算管理范围和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调整了有关账目。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亿元,完善制度27项。对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的问题,停止违规评比、违规考试活动,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清退收费1034.04万元,完善制度9项。
二是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因公出国(境)方面,退回多收取的团组费用35.06万元和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费用104.5万元,调整账目涉及30.61万元,完善制度5项。公务用车方面,长期无偿占用的其他单位车辆已全部归还,将超标准购置的车辆拍卖、清退或封存,并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管理,避免超预算问题再发生。公务接待方面,退回超标准列支、转嫁其他单位的接待费63.66万元,完善制度4项。会议费方面,退回超预算、超标准及由其他单位承担的会议费65.24万元,完善制度15项,并严格会议计划和费用报销等管理。
关于财政资金绩效方面,主要涉及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税款征收和国库支付等方面,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了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具体情况为:
一是关于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推进慢、资金结转多的问题。财政部在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按规定时限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提前下达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指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转移支付采取“预拨加清算”方式管理。目前,一般公共预算等三本预算的执行进度均有所加快。同时,财政部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通过调减预算额度、加快项目执行、强化绩效管理等,已将2015年底结转结余的26.95亿元全部安排使用。
二是关于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征缴入库不及时、应转为税款的保证金超期未转的问题。海关总署通过推动“财关库银”横向联网工程建设运行,进一步加强了海关、银行和国库间的信息沟通,据海关总署统计,2016年8月银行滞压税款额较前7个月月均水平下降超过80%。相关关区对企业保证金进行核实清理,按规定解除担保或将保证金及时转税入库,并优化了作业流程,加强了日常监控。
三是关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不够明细的问题。财政部统一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非政府采购支出的支付方式划分标准,加强大额资金支出审核和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并比照商业银行市场化收费标准修订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手续费计付标准;在39个部门推行“基层预算单位+科目”的用款计划控制机制。
四是关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的问题。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改进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模式,并核减3个部门有关项目的年度预算,明确从2016年起不再代编文化体制改革等项目预算。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