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2月13日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湖北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其中11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涉案的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分。
11起典型案例中,有些涉及套取专项资金问题。如,湖北阳新县浮屠镇太泉村虚报工程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问题、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村虚报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扶贫资金问题、保康县马桥镇大三沟村会计阮家强虚报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问题、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福利院违规套取五保金问题。
部分典型案例涉及挪用及骗取资金问题。分别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雪山河村挪用财政扶贫资金问题,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吴晓波骗取城市低保和房屋租赁补贴问题,宣恩县高速公路办公室主任田忠、晓关侗族乡村镇服务中心原主任杨芳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此外,还有天门市彭市镇庄屋村财经治保委员刘金仿吃拿卡要问题,十堰市张湾区扶贫办副主任曹新军、科员金晓艳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姜昭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崇阳县港口乡小沙坪村村委会主任姜再仁在确定贫困户中优亲厚友问题。
据介绍,11起典型案例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不同处分:2人被撤销党内职务、7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4人受到党内警告、2人被通报批评、3人被诫勉谈话。
湖北省纪委指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而且手段多样,性质恶劣,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