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艾滋感染若是囿于技术缺陷,还能被理解,可如果肇因是采血、输血等环节“看得见”的疏忽,那太不应该。
“世界艾滋病日”刚过,据新京报日前报道,2014年1月,湖南桑植县小学生张小宝因车祸住院输血,随后辗转长沙、上海等地医院治疗,在2015年7月被确诊感染艾滋病。在排除了母婴传播、性传播等途径后,张小宝的母亲怀疑问题出在救治环节,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和血站等5家单位都不认可小宝感染艾滋病与其有关。
虽然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宝母子的诉讼请求,五被告平均承担4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但法院也指出,“无法判断各被告的责任大小”。也就是说,即便二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小宝母子及公众可能还是搞不明白,艾滋病的“感染源”在哪里。
依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以5家相关医疗机构败诉,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虽然不能搞清楚艾滋病究竟因何感染,但谁也没法提供过硬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法律给予了孩子些许安慰,但“天降横祸”的遭遇,却依然让人不寒而栗。毕竟,医疗及相关医疗产品都属于普通人无法判断的专业领域,一旦有所闪失,后果不堪设想。况且,作为医疗机构,医院更应该对艾滋病的防控,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但谁又能料到,恰恰是最应被信任的环节,给予了孩子最惨痛的一击?
尤其不可思议的是,湖南省儿童医院检测出小宝的艾滋病抗体待复查后,既没有告知其到权威机构复查,也没有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就轻轻放过。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直接关涉着公众的生命安全,这样疏忽与漫不经心,显然让人难以接受。
的确,有些不良的医疗后果的原因,在于技术水平不够。之前福建5岁女童毛毛因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被曝出后,福建省卫计委调查组经调查后就认定,女童输血感染艾滋病可能系“窗口期”感染。如果说,“窗口期”感染是国内外血液检测技术(包括核酸检测)都无法消除的,那在艾滋病抗体检测等环节,处在艾滋防治前端的医疗机构等,显然该负起责任、慎之又慎,避免因不慎导致的问题。
遗憾的是,现实中的很多医疗事故,与水平无关,与责任心不够有关。张小宝的遭遇,就是一例。这也是个提醒:在艾滋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艾滋防治,也要“防”血站、医疗机构等环节的责任懈怠。
曾听人说,有医学院教授批评学生说,你们不要为考了60分而沾沾自喜,要知道,你们以后是要和人命打交道的,一个细节的疏忽,都会葬送一个鲜活的生命,所以你们考99分都是不应该的。
这段话或许只是一个被演绎的故事,但却揭示了一个永恒的真理,即医务人员必须以最严格慎重态度对待患者,对待医疗工作。在防控艾滋问题上,尤其如此:也只有防祸患于忽微,不打折扣地尽到自身责任,才能努力祛除发生在医疗环节的艾滋感染中的“人祸”成分,避免类似事件重现。
□曹旭刚(媒体人)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