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共山西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对做好山西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骆惠宁强调,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依照法律授权,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他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拿出高质量的改革试点样品,向党中央交一份合格答卷。
据悉,山西省已经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骆惠宁同志担任组长。目前试点准备工作正在推进,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即将制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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