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单方面强推的南海仲裁案中,有关南海岛礁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的争论是一大焦点议题。令人遗憾的是,菲律宾在此方面的论述充斥着各种颠倒黑白的不实之词,不仅刻意遮掩了客观事实真相,也恶意曲解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则的应有意涵。
首先,菲律宾对南海岛礁的全部论述从总体上服务于菲方在仲裁案中的诉讼策略。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菲方对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侵犯是中菲南海争端的根源所在。与此同时,关涉主权归属和海洋划界的争端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明文规定的管辖权排除事由。只要确认了上述两点,就可知菲方单方面诉诸强制仲裁的图谋从一开始就本无实现的可能。因此菲方极力想要回避中菲争端的主权属性,以期绕开《公约》条款的限制性规定。为此菲方使用的主要伎俩就是精心包装出一个“中菲两国在南海地区为解释和适用《公约》而发生争端”的假象,来覆盖菲方的实质意图与核心主张,从而改变其原本无权诉诸仲裁的事实。为使其本来就站不住脚的仲裁请求能够“自圆其说”,菲方进而在仲裁案中针对南海岛礁抛出了一系列似是而非的虚假论述,企图达到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效果。
其次,菲律宾对南海岛礁具体情况的论述严重背离客观事实真相。这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菲方对南海岛礁具体情况的论述严重违背历史史实和现实真相。罔顾历史事实,在提不出任何有效历史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堂而皇之地信口开河,是菲方有关言论的重要特点。回避和粉饰菲律宾对中国南海岛礁的侵夺历史则是菲方编造谎言的另一面表现。
二是菲方对南海岛礁法律地位的论述不符合《公约》和一般国际法的规定。菲方声称黄岩岛和南沙群岛中的任何一个岛礁都不是岛屿,不能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菲方的说法与南沙群岛的客观实际情况相悖。菲方在庭审中故意篡改有关南海岛礁的真实信息,草率否认南沙群岛整体性、太平岛等面积较大的南海岛礁的岛屿地位,其相关说法不仅与南海岛礁的实际情况不符,也与《公约》和一般国际法的规定有明显出入。菲方的有关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还刻意隐瞒了菲方仲裁请求之外的其他南海岛礁的必要信息,并拒绝提供给仲裁庭。在此不难看出,菲方对南海岛礁的有关论述缺失最起码的可信度。
三是菲方在仲裁案中对南海岛礁的定位与菲方先前的立场相矛盾。自从菲律宾觊觎中国南海岛礁以来,菲方一直视有关岛礁为可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这在菲方一系列法案、国内法院判决、外交照会中多有体现。直至此次仲裁案,菲方才改口否认相关南海岛礁的岛屿地位。因此对照菲方自身的观点,菲方的论述也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再次,菲律宾在仲裁案中针对南海岛礁的仲裁请求经过了刻意的切割与加工,隐含着更为深层的险恶用意。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菲律宾把南沙岛礁的领土地位问题刻意描述为岛礁法律地位问题,为仲裁庭确立管辖权提供支撑,实际上只能是欲盖弥彰。
二是菲方仅针对中国目前控制的南海岛礁提出仲裁请求,其针对中国的指向意味浓厚。菲方不仅未将其侵占的南海岛礁一并提交仲裁,同时也刻意避免提及其他国家侵占的南海岛礁。菲方此举的意图可谓不言自明,即拉拢其他国家在南海共同对抗中国。
三是菲方仅要求仲裁庭否定中国目前控制的南海岛礁的岛屿地位,对于其他已被菲律宾和其他国家侵占的南沙岛礁,菲方却故意只字不提对它们应做何权利限制。菲方此举的用意就是最大限度地剥夺中国在南海主张权利的法律资格,从而便于菲方及其他国家日后扩展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张。
四是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是,中国历来是对整个南沙群岛、而非仅对其中少数几个岛礁享有主权。按照《公约》界定中国南沙群岛的海洋权利,就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南沙群岛的所有岛礁。而菲方刻意对南沙群岛作切割处理,把中国“可以主张《公约》权利”的岛礁范围限定为中国目前控制的南海岛礁。这等于是无视并否认中国对于他国侵占的南海岛礁提出权利主张的资格,剥夺中国对南海岛礁的“原始主权者”身份并视中国为南海争端的“后来者”,继而洗白并强化菲方及其他国家对其他南海岛礁的非法侵占效果。
通观菲方在仲裁案中有关南海岛礁的所有论述,其主张的实质均是围绕着否定中国对黄岩岛和整个南沙群岛的主权、否认菲律宾侵占中国部分南海岛礁的事实真相、篡改中菲南海岛礁主权争端的性质和范围等非法诉求来展开。菲方的上述言论完全建立在罔顾史实和曲解法理的基础之上,企图将南海争端的真相和本质掩盖于其精心编织的谎言和歪理之中。然而,南海岛礁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并不取决于菲方颠倒黑白的不实之词,菲律宾打着法律旗号恶意挑衅中国底线的卑鄙企图注定将无法得逞。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