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歌手与同性发生关系 拍下短片勒索(图)

时间:2016-10-28 15:30:28

情色短片勒索同性网友男歌手罪名成立将获刑

涉庭内拍照的李姓男子,被揭发后并未显得紧张,不时在庭内微笑到处张望,更与朋友谈笑风生。他其后被接报到场的军装警员带返警署调查,警方稍后将向他发出传票。(香港明报 陈倢朗摄)

中新网10月27日电 香港男歌手与在同性恋交友平台认识的网友在家中发生关系,事后却讹称遭母亲拍下片段,指网友或涉非法性交,借此三度向网友勒索共25万元(港币,下同),网友户口被“榨干”至剩2位数结余。歌手经审讯后,26日被裁定3项勒索罪成。开庭前庭内一名男子疑公然用手机拍摄,警方稍后会向他发出传票。

据香港明报报道,去年2月10日至22日,当时19岁的梁迪斯早前辩称,当日是事主X(23岁)性侵他,故自愿借钱给他,后来事主X因为想摆脱他,而指控他勒索。法官认为梁迪斯砌词狡辩,指梁当日相约事主X到家中独处,又叫事主X进入其睡房,明显是有心铺排要与事主X发生亲密关系。而事主X若非被勒索,亦不会到处借钱。案件将于下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

现年21岁的被告梁迪斯(又名梁家进)报称是一名歌手,曾以艺名梁柏廷(Jero)出道。至于曾在梁开设的时装店工作、为同案共犯的女被告何美娇(21岁),则被裁定两项勒索罪成。

此外,开庭前,一名坐在公众席后排的李姓男子(30岁),突然用手机拍摄法庭情况,被坐在犯人栏内的梁迪斯发现,梁实时通知其律师。法官叶佐文得悉事件后,要求通知警方,并叫李留在法庭直至警员到场。主控官曾提出法官可即场处理事件,法官将事件交由警方处理。

据悉,警方在李的手机起回一张庭内照片,但照片没拍摄到梁迪斯。李姓男子其后声称拍照只想向朋友证明他身处法庭,他否认是梁迪斯粉丝,并说后来才知道法庭内不准拍照。他其后被带返湾仔警署调查。警方发言人表示,稍后会向男子发出传票,案件列求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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