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佳赟)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的会议室,70多人围桌而坐,气氛热烈。村民的讨论声愈发热烈,“我觉得前后路要浇水泥”,“黄沙的数量有点少了”……最终,在这个村牛棚建设项目中,就连一枚钉子多少价格都被清楚写下。
这是许民村村务日常中真实又充满“辣味”的一幕。该村党支部书记叶全奖告诉记者,今年村里大大小小有近30个项目,按照《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规定,村里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项目进行决议,并将结果公示,接受所有村民的监督。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涉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村干部之中也易存在滥用权力、腐败多发等现象。所谓“知政失者在草野”,问题往往最早暴露在底层、办法也产生于一线。
2014年3月,宁海着眼于农村小微权力的规范使用,梳理并颁布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的19个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举措,通过晒出“新家底”和明确“分内事”,给老百姓明白,教干部清白。
从“暗箱操作”到“阳光运行”,从“事后追究”到“全程监管”……“36条”这一从宁海松软的土壤中长出的“土办法”,逐渐成长为约束“小官巨腐”的“尚方宝剑”。
“36条”自2014年推出后,明年初将赶上“三年一度”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因为无利可图,一些只想以权谋私而竞选的村民,如今便早早地选择放弃了。“这不,往年这个时候,不少参选人都已经‘活动’起来了,竞选很是激烈,但今年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宁海县钱岙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辉坦言。
权力入“笼”:是枷锁也是护身符
宁海县纪委有关科室负责人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到各个村镇开会时,还只是复印件的“36条”一下发到村干部手中时,有的干部就两手一摊,大声抱怨道:“这个政策一下来,都是条条框框的限制,当个村干部要钱没钱,要权没权,没意思!”
但面对“36条”这一“试纸”,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党支部书记叶全奖却是举双手赞成。
许民行政村所辖的许家山自然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村内石屋建造独特,弯弯曲曲的卵石路串成整个村庄。在这里,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中,因此总有人在招投标的事情上,来“走后门”求叶全奖。
由于村民们彼此间都沾亲带故,面对三亲六戚、同学朋友来“论交情”、碰运气,叶全奖自然是按规矩办事,但有人认为他不肯帮忙,没人情味——“这么点小事,不就是村书记说了算”。面对村民的“闲话”,叶全奖几经解释,但有些人就是不信。
最让叶全奖感到委屈的是,有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被人砸了,顿时,叶全奖的委屈一股脑涌上心头,却又无处申诉,感到心力交瘁。
但自从“36条”出来后,叶全奖就可以拿出随身携带的“法宝”——《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指着上面的《物资、服务采购流程图》说,“看,这里写得清清楚楚,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要按照‘五议决策法’程序规范操作,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要进行公开招标。”
面对款款条文,在叶全奖背后议论的声音变小了,托请的人也少了。
在宁海广袤的大地上,许民村的转变并非孤例。越来越多的村民们开始习惯聚集在一起,到村民代表大会中,参与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大到工程项目的选址,小到村子里的一包烟、一卷手纸,都能讨论决议。结果将留足3天公示时间,由村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党支部书记庄允肖坦言,以前村里做工程时存在村干部打擦边球的情况。但现在,村里超过2万元的项目都得上报镇里招投标,“村里建一个公厕也要招投标,以前随便找人就做了”。
在宁海县钱岙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辉看来,虽然现在的工作程度繁琐了许多,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小了,但是身心却变得轻松。
“36条就像护身符一样,干部知道办事的流程,底气也有了,村民们都觉得村里办事依法而行了,也会理解你,不会来找麻烦了,不会觉得干部有多少便宜可占。”陈文辉的一番话道出了其他村干部共同的心声。
图为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的权力清单宣传长廊。 李佳赟 摄
转换之间:变“事后追究”为“全程监督”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安排到村的项目越来越多,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款项都经由村干部之手,村干部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如果没有规范和监督,就可能会被滥用,甚至产生腐败。
而“36条”的字里行间,都是对农村权力的明确界定,犹如一道紧箍咒,将农村小微权力成功关进制度的“笼子”。
不弃微小,方成善政。宁海县钱岙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辉感慨,以前,村里来客商我们请客吃饭,去村口小店拿点烟酒、茶叶只要记下账就行了,现在这个流程根本没法报销,“今年,村里的招待费用完全没超限额标准,每一分钱都晒在阳光下花在刀刃上”。
此外,对于“36条”的前后变化,陈文辉感受最为明显的就是,村干部谁也不能随意“拍脑袋”决定村级事务了。
“过去,只要两三个村干部碰个头,村里的事就能定下来。”陈文辉说,“但现在村里的工程、宅基地的分配等事项,村干部都得和村民和其他干部商量,村干部和村民间的隔阂也大大减少了。”
而在叶全奖看来,“36条”也成为了干部之间的“粘合剂”。他表示,过去,一些村干部基本各自为政,谁都要争个赢的,村里物资采购到底让谁干,该花多少钱,谁说了算?这些问题,不仅是村民关心的热点,也是村干部争权的焦点。
“现在有了36条以后,干部们权力分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牵制的情况不会有了。”叶全奖说。
对于村干部来说,村级权力清单36条是一个时时回响在耳畔的“紧箍咒”。而对百姓而言,“36条”则让群众心里揣了一本“明白账”。
这两年,很多村民往村祠堂里跑的时候也多了起来,曾经让人“敬而远之”的村务工作也变得不再“神秘”。
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村民叶显明告诉记者,“以前会觉得村干部定了就好,很少参与村事务讨论,也认为《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这种宣传资料没什么紧要的。但现在,我一个月要到村里开会两三次,这本小册子也翻烂了,村里项目的流程也变得很熟悉。”
叶全奖告诉记者,“由于采购招标等事项的透明度高了,群众的支持力度也大了,往常群众闹事的情况没有了,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施工。”
而对于茶院乡纪委书记应霞红来说,“36条”实施以来,最直观的感受便是经济类案件大幅减少。
“乡里的2名专职纪检干部,要负责全乡14个行政村的干部监督工作,有点顾不过来,面对一些村干部‘坐收坐支’、虚开报销、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事后百姓信访了才知道。”应霞红说。
“但现在,36条让‘事后追究’变为‘全程监督’,百姓人手一本小册子,村干部在招投标中程序是否到位,预算材料是否合理,有几百双眼睛盯着,乡纪委处理起来也有了依据。”应霞红感叹,今年乡里一个经济类案件都没有。
宁海县纪委书记李贵军认为,生出村级腐败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监督,“36条”让村干部将手中的牌放到桌面上,起到了监督作用,“让权力落在监督的汪洋大海中,事后就很轻松。”
图为宁海县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知识竞赛现场。宁波市宁海县纪委供图
“翻新”完善:让权力逃不出制度的掌心
小小一本《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为何拥有这么强的“魔力”,叶全奖认为,它把村干部能做什么、该怎么做,浓缩成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以前上级有关村里的文件规定抵得上厚厚一本书,干货常常隐藏在繁文缛节中,这哪看得过来啊!”
面对零散繁杂的涉农事项规章,宁海县大刀阔斧地进行“瘦身”。一项项梳理简化,一次次反复沟通,数易其稿,上百项的文件被浓缩成“36条”简单明了的权力清单,《36条》就像是一把快刀,将各种村务事的乱麻处理地妥妥帖帖。
但无论政策有多么“高大上”,制度的生命力还是在于执行。让《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长出牙齿”,掷地有声,不放空炮,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2014年3月,宁海岔路镇上屋基村打算把村祠堂外的场地进行硬化,约需资金7万元,该工程原本将进岔路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投标,但为了赶进度,村干部在没有告知镇里的情况下,在村会议室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开始动工。
岔路镇纪委得知此情况后,针对事件,给予了上屋基村主职干部通报批评,并扣减其廉政考核分的处分决定。
“看来仅有一颗为民办事的公心还不够,还要多学习相关的法规知识,要是自己把《36条》早点学透就好了。”面对组织处理决定,岔路镇上屋基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深表后悔。
宁海县还专门设置了一场关于“36条”的考试,于是,大多只有初中文化的村干部和村支书硬着头皮坐在电脑前,答起了卷子,分数必须达到80分才算合格。不仅如此,1800余名村干部还参加了宁海县电视现场直播的知识竞赛,以“电视直播”的形式进行村务比武。
如今,经过近三年的运行,“36条”也在逐渐完善。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还在“36条”的原有基础上,另设了“乡贤议事会”,聘请村里有威望的能人,参与村里重大事项的讨论。
今年已70岁的许民村老书记、同时也是乡贤议事会成员的叶根彪感叹,自1982年卸任后,自己便再没有插手过村事务,没想到“36条”能让自己重新发挥余热,在监督村务规范运行、缓和利益冲突、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
“这份清单将会继续完善,从而更好地实现宁海农村由‘传统治村’到‘法治治村’的转变,希望随着讲规矩、将规范的理念进一步推广,曾经破裂的农村社会关系可以得到重新修复。”李贵军说。
宁海县委书记褚银良表示,实施权力清单,不仅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党的基层群众基础,也提升了宁海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治理水平,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党的群众路线越来越深入人心。
如今,在宁海广袤的大地上,“36条”正逐渐下沉到松软的土地里,在长风清流中,拔节成一片蔽日浓荫。
而在学界看来,“36条”经验将有望从宁海一隅持续生长漫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李人庆认为,“36条权力清单消解了权力寻租的制度空间、消解了腐败的制度性土壤,它是履行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和依法治国的村级样本,对于构建和探索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村级民主治理模式,具有典范性的意义和价值。”(完)
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