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德林)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28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副院长江必新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布局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介绍。
江必新指出,今年3月13日,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为落实这一重大决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工作纲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确定为“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推动社会征信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解决执行难。
江必新要求,要着重围绕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实现执行全程信息化、实行执行举措高效化、实行执行队伍职业化的“四化”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他指出,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治理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完善执行司法解释体系和整章建制,将执行权纳入规范化轨道。要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将反消极执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全面整治乱执行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抓紧制定规范性意见,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要实行财产处置网络化,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要健全执行司法解释体系,建立执行行为规范体系,切实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健全执行监督体系。
江必新强调,执行信息化是解决执行难的必由之路,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使执行信息化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要推进全国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部署和应用,让执行案件办理在各方监督下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执行效率。要不断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应用;要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建成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要打造全方位的执行信息公开体系,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确保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有序对接,进一步拓展网络查控系统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
江必新强调,高效化的执行措施是实现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探索建立创新执行措施的激励机制,实现执行措施的效能化。要积极构建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对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罪,实现反规避执行措施多元化;要规范委托执行和异地执行,建立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案件预防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反干预执行措施常态化;要加大对消极协助执行的处罚力度,建立强制执行区域协同网,健全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反消极协助措施协同化。要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提升财产报告效果,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联合信用惩戒制度。
江必新指出,近年来,执行队伍的职业化,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保障。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切实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大力培养执行业务素养,着力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在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下一阶段要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推动优化执行人才整体结构,探索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司法责任制,强化执行队伍能力素质培养,不断提升执行队伍职业化水平。(完)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