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9月29日专电(记者徐海涛)安徽省教育厅日前通报,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多名教师违规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教辅费、照相费等,安徽省纪委责成相关部门给予该县分管副县长、教育局长等干部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校长、副校长和责任教师调离、撤职等处分,违规收费退还学生。
今年6月,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部分学生家长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校存在乱收费问题。中央纪委相关部门直接部署查办,安徽省纪委会同阜阳市纪委调查发现,坟台镇中心小学六年级(6)班原班主任宋莉涉及4项乱收费问题。一是分两次收取119套资料费共计5950元,并将其中4165元占为己有;二是收取学生5600元补课费,并按交费情况安排座位;三是收取每名学生50元照相费,将其中2370元占为己有;四是违规收取教辅费10238.4元。
此外,该校还有陶灿等7名教师,违规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照相费等,并将其中5万多元据为己有。学校办公室人员韩洪胜违规扩大教辅征订范围,校长范亚臣发现后未予制止。
安徽省纪委责成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太和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太和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闪旭行政警告处分,太和县教育局局长李斌、局纪检组长李艳、基教科科长李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校长范亚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副校长王德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韩洪胜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现岗位。给予宋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其他教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责令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给学生。
据了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滥订教辅材料”等问题,目前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教育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治理工作。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