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30日电(记者林晖)“一看到股权激励税收新政的消息,我们公司微信群马上‘炸翻了’。这对于我们这样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谈起“新鲜出炉”的税收优惠政策,北大先锋科技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珍难掩兴奋之情。
这是国务院第五督查组双创企业座谈会上的一幕。罗珍所说的股权激励税收新政,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日前,国务院第五督查组来到中关村管委会,就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完善股权激励改革听取双创企业意见建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以股权激励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事关员工核心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股权激励税收新政,得到了在场创新型企业的高度关注:“递延纳税申请有没有具体时限?”“股票解禁条件能否适当放宽?”“新三板企业能否适用这项政策?”企业代表们打开“话匣子”,问题一个连着一个。
“我们是个小科技公司,注册资金只有20万,后来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把注册资金改成2000万,实际上并没有钱。这下坏事了,税务局说对技术评估增值1980万元部分要交所得税,没想到‘吹牛皮’也要上税?”北京世纪博奥方舟公司财务总监李飞的“委屈”引来一阵笑声。
“‘吹牛皮’也要纳税当然是句玩笑话,实际上技术入股的评估增值部分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如果评估增值了则需要缴纳所得税。”参加座谈的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新政,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在当期可暂不纳税,而是递延到转让股权变现时再纳税。这个“时间差”减轻了取得股权员工的税收负担,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意义重大。
据了解,为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财政部还先后出台了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等,为双创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除了股权激励税收优惠外,大家对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还有什么意见建议?”督查组对于如何激发创新创业者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度关注。
“政策在向下落实的过程中要统一执行标准”“希望进一步考虑天使投资的税收问题”“有些高科技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时限还可以进一步缩短”……来自企业第一线的呼声和期盼恳切真挚,督查组成员不时拿笔记录。
“刚才大家讨论了很多问题,实际上反映出部门之间配套协调的重要性。如果一个部门进了,别的部门没有跟上,政策仍然有问题。就像打仗,必须形成掎角之势,共同推进。”主持座谈会的督查组成员说,针对政策制定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督查组将把大家的意见带回去深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
“现在大家都还不是大公司,但未来不可限量。希望大家借着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的东风,共同把企业做大做强。未来中国的大企业家,也许就是在座的诸位!”
会场上响起热烈的掌声。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