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国务院于2016年8月14日批准宁河烈士陵园等96处烈士纪念设施为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管理指引》(民发〔2014〕138号)等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民 政 部
2016年9月6日
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