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重申“八严禁八不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不准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等。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过节福利,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采取分批次、小规模、多地操办、异地操办等方式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或变相公款境内外旅游,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境内外旅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高尔夫球会员卡。不准用公款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招待所、疗养院、农家乐等地组织隐秘聚会。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要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舆论引导,支持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统筹谋划,紧密结合巡视巡察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和落实“纪委组织协调+部门亮证检查+媒体发挥优势+志愿者主动参与”的“四位一体”机制,打好正风肃纪“组合拳”。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瞪大眼睛深挖细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区县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天津市纪委)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