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4日电
中越联合公报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阮春福于2016年9月10日至15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阮春福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阮春福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分别会见阮春福总理。双方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阮春福总理还出席了在南宁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并访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双方对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感到高兴。越方衷心祝愿中国党、政府和人民胜利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中方衷心祝愿越南党、国家和人民胜利实现越共十二大提出的革新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任务和目标,早日把越南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现代化工业国家。
三、双方认为,中越友谊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应共同继承、维护和发扬好。在当前国际地区形势快速复杂演变的背景下,双方将坚持相互尊重,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妥善管控和处理存在的分歧和出现的问题,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四、双方同意通过灵活方式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接触的传统,就双边关系的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及时交换意见,加强对中越关系发展的引领和指导。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在统筹推进落实两国高层共识方面的作用。有效落实2016-2020年阶段两党合作计划,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执行好两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16-2020年),加强两党中央部门和地方特别是边境省份党组织交流合作。加强中国全国人大和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越南祖国阵线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
五、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外交、国防、安全和执法领域交流合作。用好双方现有合作机制和合作协议。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领导经常交往和对口司局交流。加强两军和两国执法力量专业交流,举行北部湾联合巡逻和海上搜救、打击海盗和反恐方面的联合训练,防范和打击各类犯罪。落实好《中国海警局与越南海警司令部合作备忘录》,开展海上搜救合作,增加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频次,按照中越海警第一次工作会晤达成的原则共识,妥善处理海上渔业突发事件,使之符合两国友好关系。
六、双方认为,两国经贸合作潜力较大。一段时间以来,越南对华贸易逆差初步改善。双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双边贸易投资经济合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利于两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一)落实好《中越两国政府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延期和补充协议》,根据双方需求和利益尽早确定重点合作项目清单,继续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
(二)发挥中越经贸合委会及相关合作机制的作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缓解两国贸易不平衡;落实好《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两国企业在尽快完成检验检疫准入工作后,开展包括大米、乳制品、经过加工的水果在内的农林水产合作;尽早批准和执行《边贸协定》(修订版);本着平等互利、符合自身法律规定的原则,加快研究商定《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中方鼓励中国企业扩大进口越南有竞争力的商品,继续为越南在华有关地方增设贸易促进机构创造便利条件。
(三)推进两国投资合作与战略对接。发挥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作用,积极研究并推动“两廊一圈”和“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加紧制订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规划;支持双方企业加快解决有关合作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加强投资促进活动,鼓励中国企业投资符合越南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战略的项目。
(四)加强货币与金融合作。落实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后续工作,同时密切配合用好中国向越南提供的贷款和无偿援助。
七、进一步推动农业、环境、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积极推动落实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就如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保持沟通;加强在培育适应干旱和盐碱地条件的稻种和树种及造林方面的合作;开展好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合作,做好跨境河流水文资料共享;落实好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九次会议成果;积极研究和商签新的《国境铁路协定》;同时为双方航空合作提供便利。
八、扩大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强两国媒体交流;继续开展两国民间特别是年轻一代友好交流活动,办好年内在越南举行的第三届中越青年大联欢。
九、加强对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有关地方发挥好现有机制作用,扩大经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合作;积极研究解决两国边境地区季节性务工问题。
十、双方同意继续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作用,执行好两国陆地边界法律文件;加强管理工作,维护边境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安宁;继续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采取通关便利化措施,为两国边境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一致同意继续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
双方一致同意做好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后续工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有效落实商定的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十二、越方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十三、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多边事务中的配合,共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中方支持越方成功主办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越方支持并愿积极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国际会议。
十四、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延期和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边境贸易协定》(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产能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共同制定陆上基础设施合作2016-2020年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培训部2016-2020年教育交流协议》等合作文件。
十五、双方对阮春福总理访华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一致认为此访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阮春福总理对中国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热情和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郑重邀请李克强总理再次访问越南。李克强总理对此表示感谢。
2016年9月14日于北京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