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丽娜)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组办公室7日对媒体发布消息称,1个月时间,山西督办长治、晋城环境信访案件1145起,对1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罚款金额总计532.94万元人民币。
山西省环保厅称,近年来,山西省在强化环保执法督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之前的环保督查多以部门名义开展,难以对地方党委政府形成有效约束,致使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忽视甚至排斥环境保护工作。
7月1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同时进驻晋城、长治,标志着山西有史以来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最高规格的环境保护督察正式拉开序幕。
环保督察组进驻当天,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并在驻地设立举报箱,方便民众举报。一个月时间内,晋城、长治两个环保督察组共接到举报1145件,目前,已办结1050件。同时,督促两市完成违法排污问题整治508件,罚款金额总计532.94万元。
山西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在环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一个月时间内,晋城、长治两个市先后有171人被问责,分别受到开除、免职、调离、诫勉约谈、调离岗位、党内严重警告、罚款等组织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认为,此次环保督察一方面提升了基层党政领导的环保意识和推动了环保督察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八成环境问题是民众举报,多是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这次得到了彻底解决。
依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大检查”部署,山西省委、省政府将分阶段、分批次对各市实施环境保护进驻督察,2016年进驻3至5个市,2年内实现对全省各市环境保护进驻督察全覆盖。(完)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