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省新化县纪委的消息,5月6日,该县上渡办事处女干部朱奇英因妨碍公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26日上午,湖南省娄底市委组织部一行到新化县考察干部。经民主推荐,水车镇党委书记杨海波被推荐为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人选。杨海波的妻子、上渡办事处监察室主任朱奇英得知消息后,对丈夫杨海波表示不同意其前往娄底任职。
当天下午,考察组前往杨海波所在单位水车镇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并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会上,闻讯而来的朱奇英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违反会议程序擅自站在主席台下,对参加考察测评的干部职工代表,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说明了自己不支持其杨海波去娄底任职的想法,并要求在场的参会人员不要推荐杨海波去娄底工作。
朱奇英发表意见后,受其影响,会场出现了一些不同意提拔杨海波的测评票,市委组织部的考察测评工作被迫终止,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朱奇英身为共产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擅闯考察测评大会会场,扰乱考察工作秩序,致使考察测评工作终止,违反了2003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2015年11月23日,新化县纪委作出决定,给予朱奇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杨海波进行批评教育。2016年3月3日,水车镇相关领导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县委约谈,并全县通报。
对此,娄底市纪委负责人日前严肃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理应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执行组织决定。朱奇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应该受到严肃处理,调整岗位。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党纪条规,注重家教家风。”
(旷佩靓 黄首记)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