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检“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组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 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部署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最高检“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组负责人就《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纲要》起草的过程。负责人: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最高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作出安排,决定起草“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为起草好规划纲要,我们成立了专门班子,由曹建明检察长亲自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去年11月,最高检向各省级院发出《关于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去年12月,曹建明检察长率有关同志赴湖北、甘肃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今年全国“两会”以后,最高检党组进一步作出部署,结合贯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由最高检领导带队,各部门参加,分专题进行集中调研。起草组认真学习最高检领导、各省级院和最高检各部门的专题调研报告,深入研究有关问题,起草并反复斟酌修改《纲要》。曹建明检察长先后4次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审议《纲要》框架和内容。《纲要》起草修改期间,两次征求各省级院的意见,多次征求最高检各部门的意见,并征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就《纲要》结构和内容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建议《纲要》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一批对突破瓶颈、补齐短板、支撑未来发展有力有效、具有方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举措。起草组全面汇总、逐条分析各方面意见建议,能吸收的全部吸收。对各省级院提出的意见,不仅起草组逐条研究,还汇总送最高检机关职能部门研究,共同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并制定讨论稿,于今年7月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进行讨论。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纲要》。
记者:制定《纲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负责人:《纲要》研究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特别是把检察工作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如何服务和保障“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大问题进行规划和部署。二是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中央的要求凝结为“十个坚持”。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部署,使改革创新贯穿整个规划,每一项工作部署都体现了改革创新的要求。四是与“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相承续,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发展。五是体现时代特征、适应时代要求。比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独立部分,强调实现检察工作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要求提高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既做好检察工作,又讲好检察故事等等。
记者:请介绍一下《纲要》总体结构的特点。负责人:借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篇”“章”“节”的体例,分为三大部分11篇52章133节:第一部分(第1篇)是总论,总结“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成就,阐明“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第二部分(第2至第10篇)是分论,分别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检务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等作出规划,各个方面内容独立成篇。第三部分(第11篇)就规划实施提出要求。这三大部分中,分论部分是《纲要》的主体,既对检察机关各条线、各业务门类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又突出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重点难点和发展方向。
记者:制定《纲要》过程中是如何确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的?负责人:《纲要》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分两个层次来考虑。第一个层次,总体目标要求,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效果,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第二个层次,相关部分的具体目标要求,有些是导向性的,有些是指标性的。在研究和确定目标时,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从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发,提出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眼,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二是坚持立足检察和全局视野相统筹,既立足我们自身,以新理念新举措推进检察工作,又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三是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着眼于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又突出薄弱环节和短板,提出可行思路和务实举措。四是坚持前瞻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既强调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可操作、易落实,做到虚实结合。
记者:目前,我国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检察机关而言,如何发挥职能贯彻落实这一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呢?负责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棒”。在新常态下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纲要》第2篇第1章专门对服务和保障新发展理念进行部署。《纲要》重点围绕与检察工作紧密联系、能够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领域、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比如,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方面,重点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保障科技创新等提出对策。服务和保障协调发展方面,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等提出对策。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方面,重点从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突出环境问题、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配合等方面提出对策。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方面,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涉外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等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构建高效有力的海外权益保护体系等方面提出对策。服务和保障共享发展方面,重点围绕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等方面提出对策。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纲要》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有哪些重要部署?负责人: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去年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在整改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而且探索了很多好的做法。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深入总结、提炼、运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经验,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为此,《纲要》提出,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常态化,制订司法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案管推动、全员行动的常态化规范司法工作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反映渠道,持续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坚持以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加强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要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增强司法规范刚性。同时,《纲要》第三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对11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性改革的部署,也都体现了司法规范化的内容和要求。
记者:促进严格执法、保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动力也是保障。《纲要》是如何科学部署“十三五”时期检察改革工作的?负责人:《纲要》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具体部署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在第5篇对“十三五”时期的改革任务作了总体部署,第二个层面是在其他篇章中部署了相关改革任务,即各项工作中都涉及改革内容。《纲要》对“十三五”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突出了两个基本点:一是突出改革任务全面实施和准确落地,即抓好中央和最高检现有规划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突出改革成果法制化。近年来,为了有序推进检察改革,最高检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当前,该规划实施进展总体顺利,但全面落实规划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繁重。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总体上都是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根据这个要求,“十三五”时期主要是推进实施和抓好落实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一轮改革是体制机制的改革,改革成果最终要形成制度体系,重要的改革成果要法制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列为本届一类立法项目。这是两部关于检察制度、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重要法律,要通过这两部法律的修改,把推进改革和推动重大改革成果法制化、加快检察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尽快上升为法律。
记者: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纲要》对强化队伍建设方面有着怎样部署?另外,我注意到《纲要》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单列一篇提出明确要求,出于怎样的考虑?负责人:“十三五”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管理和改革面临很多新任务,总的考虑是要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建设。《纲要》对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部署集中体现在第6篇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和第7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之中,第10篇全面基层检察院建设中也有相关要求。第6篇提出了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检察队伍管理改革等六个方面的任务。《纲要》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单列一篇进行部署,主要是考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了一系列强化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的改革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反复强调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两高”党组工作汇报时,突出强调警钟长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这些重要思想,对于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记者:据了解,今年7月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纲要》对此工作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请谈谈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现实性和紧迫性。负责人:《纲要》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创新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外部监督等工作,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通过建立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实现检察工作与国家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同频共振。二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凸显,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越来越关注,迫切要求提高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共关系建设。一方面,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向,更好地体现为民尽责、为民司法;另一方面,要及时宣传检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关切。三是新媒体时代,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实时监督的舆论环境,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极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关系建设,提升网络新媒体时代舆论应对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此,《纲要》从4个方面就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提出要求。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