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光街近日举办了爱心助学暨慈善为民活动。 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祥 摄
广东作为全国慈善第一大省,慈善事业有着良好氛围,慈善事业发展处于全国前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明确了政府在监管和促进慈善活动等多个方面的责任。在30日省民政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围绕广东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各项要求,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在对慈善组织管理方面,根据慈善法规定和民政部具体部署,省民政厅全面梳理现有登记管理政策,该修的修,该订的订,该废的废,保持具体政策与法律一致,实现政策有效过渡;修订各项办事流程和规范,在组织实施的具体环节上与法律相衔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办事便捷化、规范化、透明化。
在慈善事业行业管理方面,省民政厅将大力发展慈善超市,积极探索慈善信托的实现路径,继续做大做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探索建立广东慈善行业组织。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制定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在国家民政部出台相关政策后,省民政厅将制定本省贯彻慈善法需要制定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慈善法落实到位。制定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终止的审批流程及规则,慈善组织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示范文本,慈善组织办事指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制度、流程及规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制度、流程及规则。
省民政厅将全面推进公益慈善组织法人治理与社会监督机制过渡,强化政府监管、自治自律、社会监督,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治理制度和治理机制,实行依法治理民主治理,让公益慈善组织在阳光下运行。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健全完善社会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队伍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和职业精神。同时推进社会组织人才建设,推动广东社会组织从数量向质量转型发展。
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发布平台
针对慈善法提出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要求,省民政厅将制定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发布平台,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引导和规范,在监督检查和等级评估中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对于不报、谎报、漏报信息的慈善组织,依法严格查处。
各级民政部门在各自的统一信息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在信息平台上公开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管理等行政行为中获取的慈善信息。慈善组织要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等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要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组织提供慈善服务,要向受益人告知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
违规慈善组织将纳入异常名录
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实行指定和抽检相结合检查制度。制定信用监管制度,对不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的慈善组织纳入异常名录(黑名单)及时公示。制定约谈制度,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与慈善法相一致的执法具体程序和执法机制;制定投诉、受理机制办事流程。
建立健全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完善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建立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民政等多部门联合的信息共享和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财产、内部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的监督,确保税收优惠不被滥用。
加快慈善超市建设步伐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契机,将加快慈善超市创新发展。
据了解,慈善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的社会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的公益慈善机构,是慈善活动最直观的体现方式,也是慈善资源在扶贫济困活动中精准帮扶的重要形式。近几年,我省慈善超市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存在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广、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社会化运营为方向,以增强慈善超市社会服务功能为目标,加快慈善超市建设步伐,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以上的慈善超市,努力把慈善超市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省民政厅下一步还将加快推动各级慈善行业协会的建立,通过行业组织来加强慈善行业监管等工作。
推动慈善信托尽早落地运行
慈善法中将慈善信托独立专章进行设立,明确规定了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公益信托激活慈善资产,并实行民政部门备案制的规定,解决了困扰公益信托多年的管理机构审批问题,使公益信托有望被真正激活。
很多人都不熟悉“慈善信托”。通俗理解起来就是委托人可以将其财产委托给所信任的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支配、保值增值,从而使慈善资源得到更好发挥。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将积极创新,尽快出台《广东省慈善信托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开展慈善信托试点,将市场运作机制引入公益慈善领域,探索慈善信托的设立和登记制度、慈善信托受托人的资格条件、慈善信托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探索公益慈善资助与资源运作分离、第三方财务托管及评估、公益创投等现代公益慈善运作模式,推动慈善信托尽早落地运行。
继续做大做强慈善活动品牌
为促进我省慈善活动形成品牌,民政部门将引导慈善组织通过树立和推广慈善品牌项目、样板项目,不断拓展慈善资源,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打造慈善活动品牌。
近年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在全国的率先实践和创新开展,是广东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响亮品牌。对此,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慈善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打造成为宣传慈善文化、整合慈善资源、开展慈善活动、展示慈善成果的综合性慈善平台。
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组织引导各地各部门举办慈善日、慈善行等活动,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围绕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兴教助学等方面,培育一批符合慈善事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优质品牌项目,推动活动常态化。省民政厅将尽快修订完善“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把“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打造成广东表彰善举、弘扬美德的重要载体。
建立志愿服务管理系统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为志愿者出具服务记录证明,对不依法出具证明的慈善组织,民政部门有责任予以纠正。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将正式启用。该系统将为各地培育发展志愿组织、招募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提供服务。全省各地志愿组织都可以无偿使用这个系统,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对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和服务。
我省将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促进慈善活动开展。目前在省层面注册登记的志愿组织有11家。省民政厅还计划推动成立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总会,通过其统筹整合全省志愿组织力量,为推进全省志愿服务的发展发挥协助作用。省民政厅将研究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广东省扶持志愿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志愿服务标准体系等,完善志愿者保障、激励、回馈制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投入,推动我省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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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慈善标志及广东慈善之歌发布
30日,省民政厅发布了广东慈善标志和广东慈善之歌,并作了相关情况介绍。
广东慈善标志由外圈信息圈和内圈造型符号圈组成。标志设计尽力体现慈善活动所反映的高文化品位和高思想觉悟。
外圈为20%银灰色底,外圈上部为标志属性标定文字“慈善广东”,行书字体体现标志文化品位。外圈下部由“慈善广东”的相应英文标志显示,目的在于扩大标志的传播范围,体现标志及活动的国际性。外圈边缘和内圈边缘,及外圈中英文文字标志均为深棕色0.5毫米凸出浅浮雕。
内圈为淡黄色底。标志的组成元素包括:广东简称“粤”字草书一部分、由红色绸带缠绕成“善”字草书、“广州塔”上半部分等。从整个组合体可看出基本形成“粤”字的信息。红绸带缠绕成的“善”字草书,代表着“慈善”的内涵。“广州塔”在“粤”字内部,反映了区域特征并对“慈善”致以崇高敬意。
广东慈善之歌名为《大爱广东》,歌曲和演唱都强调感情的发挥,给人以温暖之感。
■梳理
历经三个阶段慈善组织覆盖城乡
第一阶段(1978-2004)
慈善组织得到初步培育和发展
主要特征:政府主导、机构发育、区域发展、名人带动。这一时期,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广东的慈善组织开始培育孵化,涌现不少“先富名人”参与慈善的典范,民间慈善活动不断活跃,活动区域、活动影响不断扩大。
第二阶段(2005-2010)
慈善机构覆盖全省21个市
主要特征:政府推动、机构主导、项目运作、群众自发。这一时期的慈善组织在政府的推动下,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通过慈善项目运作,逐渐转变角色,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角。社会民众在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影响下,参与、发动、组织各种慈善活动,草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不断涌现。
第三阶段(2011-2015)
加快形成现代慈善组织体制
主要特征:政府规范、市场主导、机构运作、群众踊跃。这一阶段,是广东乃至全国慈善事业发展艰难期、过渡期。慈善事业的高速发展,暴露出慈善事业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亟待重塑慈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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