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陈豪任云南省委书记

时间:2016-08-29 07:49:38

记者 张彤 雷桐苏 摄

8月28日下午,中共云南省委在昆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陈豪同志任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云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邓声明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

记者 谭晶纯 李绍明 尹朝平 张彤 雷桐苏(云南日报)

云南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 陈豪任云南省委书记

陈豪

基本情况:

出生年月:1954年2月 性别:男 籍贯:江苏海门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 入党时间:1976年

参加工作时间:1977年

主要经历:

男,汉族,1954年2月生,江苏海门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4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73年至1977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其祥初中、中心校代课教师。

1977年至1978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广播站新闻干事。

1978年至1979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工业办公室政工员。

1979年至1983年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职工,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83年至198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干部、副科长、科长(1980年2月至1984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年至1990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至1992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长、党组书记(1989年5月至1991年6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挂职任上海市静安区工业工作党委书记)。

1992年至1993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区人事局长。

1993年至199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5年至1996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6年至1997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1997年至1998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8年至1999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1999年至2003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年至2008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年3月至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0年至2011年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至2013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4年10月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15年1月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图片、简历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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