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问题,分别是:
1.昭通市巧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治文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问题。2010年12月以来,陈治文在管理使用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江铃皮卡车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公车私用,并于2016年5月1日,在办理继子婚宴过程中私自使用江铃皮卡车运送婚宴物品。同时,陈治文向单位申报办理继子婚宴宴请事宜为50桌,实际操办81桌,违规收取礼金23989元。在组织调查期间,其主动上交违纪款23989元、公车私用燃油费300元。巧家县纪委给予陈治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免去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2.红河州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华莎,原党组书记、主席邵瑞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经华莎同意和签批,红河州文联以制作费、采购DVD、定制证书等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72800元。后以 2013年考核奖金、2014年“三·八”节活动、2015年惠民活动加班补助费等名义,违规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奖金、补贴共计58400元,其本人领取6600元。红河州纪委给予华莎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6600元及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的资金51800元予以收缴。2013年1月至9月,经时任红河州文联主席邵瑞义签批同意,州文联以2013年元旦、春节慰问费和本土音乐大赛加班费等名义,从单位工会账户上列支81000元,违规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慰问费、补贴、加班费等。其本人从中领取9000元。同时,违规为他人报销私车维修费5910元。红河州纪委给予邵瑞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违纪款9000元、违规为他人报销的费用5910元及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的资金72000元予以收缴。
3.楚雄州双柏县大麦地镇党委书记郭汝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2月31日,郭汝金邀请于次日准备组织召开会议的县委专题调研组成员和安龙堡乡有关人员共计52人,前往大麦地镇自驾游基地吃夜宵,用公款支付就餐费用3122元。事后,大麦地镇收回了3122元就餐费。双柏县纪委给予郭汝金党内警告处分。
4.临沧市双江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明华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接待、组织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杨明华在任双江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安排人员采取虚开税务发票、编造虚假项目、隐瞒截留收入等手段,共虚列套取和无证收取资金1386.81万元,存放在违规设立的七个“小金库”账户中,用于走访慰问、发放福利等支出。安排人员违规收取、截留各类费用736.74万元,存放在林业学会账户坐支,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旅游考察等支出590.29万元。使用税务代开发票虚开776.35万元,用于走访、接待、购买烟酒茶等礼品礼金支出。此外,还存在以分红名义私分林业专项资金等问题。双江县监察局给予杨明华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强调,上述典型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还缺乏韧劲,对“四风”方面一些顽症痼疾缺乏有力措施,对隐形变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分析不够,缺乏有效对策。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惯性思维、等待观望的现象和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问题仍然存在。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将两个责任扛牢、抓实,聚焦本地区、本部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上下功夫,健全抓常、抓细、抓长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上紧下松、时紧时松”和“留有空子、治而不绝”的问题。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麻痹、认识模糊的问题。要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早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云南省纪委)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