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一鹏)“十二五”期间,湖南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万件,年均增幅超过10%,提供法律咨询50余万人次,近百万人受益。这是记者在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促进人权司法保障、推进民生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天的发布会现场,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对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湖南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的标准调整为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或者低收入家庭标准;在已有的10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劳动合同、就学就医、食品药品问题以及主张抚养、赡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4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刘道龙介绍,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事项不受前述范围限制,并且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案。
刘道龙表示,《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非诉讼、诉讼事项的办理流程,完善案件指派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水平。同时,意见还对办案、咨询服务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出要求。
由于大量矛盾纠纷、法律疑难集中在乡村和社区,基层法律服务依然薄弱,迫切需要大量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据悉,湖南将组织1.1万余名律师深入各乡村(社区)建立联系点,为城乡居民排忧解难,实现基层法律援助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与长沙韭菜园、东湖等多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据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采取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去服务站值班、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长期法律援助服务。
在益阳安化,该县积极推行“点援制”,律师按照推荐在村(社区)建立联系点,由全县统一制作“服务律师信息公示牌”在公示栏及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各联系点则按照一村(社区)一台账的要求建立服务台账,及时登记服务情况信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已经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法律援助网络,构建了12348、如法网等全方位服务咨询平台,实现了法律援助的便利快捷。(完)许昌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