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广州白云机场某停机位处,一架正在上客的东航波音737客机,突然遭到滑行而来的一架南航同机型客机剐蹭,两架飞机的左机翼都受损。(据《新快报》)而在前一日,南航一航班因故障迫降广州,南航方面称,初步调查显示,飞机起飞后不久遭受鸟击,致使飞行途中发生故障。(据《环球时报》)
航空安全无小事,连续两起航空事故,无法不让人想起那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如果重新审视这些航空安全事故,我们就会发现“海恩法则”处处体现在细节中。比如在飞机剐蹭事故中,两架本应按规定有着安全距离的飞机,为何会发生如此猛烈的剐蹭后果?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机场安全管理指挥方面没有事先采取防范措施?还是报道所指的其中一架飞机不听指挥擅自行动?
“海恩法则”说到底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有征兆的,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管理者面对任何隐患信号不麻痹大意、不拖延处理或者应付了事,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就会被及时避免。反之则可能让事故隐患由小变大,最终一发不可收拾。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一些公共管理者往往容易忽视安全危险征兆。公众最为担心的是,如果公共管理者把每一起航空事故原因都归咎于天灾,而不去找相应责任人,那么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航空安全管理方,恐怕就不会意识到应尽量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安全隐患。
当我们在讨论航空安全事故时,更应将目光扩展至整个航空安全领域。只有谨记事故背后的“海恩法则”,把更多公共管理资源用在事前的积极防范上,而不是事后的清理整顿上,才可能将事故发生几率降到最低。
(作者系广东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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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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