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全省已实现14市的所有县区全部启用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已颁发新版证书22.8万本。标志着辽宁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
全省从今年5月开始启用颁发新版证书,各地完成了机构建立、人员划转、资料移交、窗口设置、流程再造等工作,使登记业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了 “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使登记手续更为便捷。下一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重点推进不动产基础性数据整合、信息平台搭建等工作,全面实现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信息平台“四统一”目标。
大连、鞍山、营口、阜新、铁岭调兵山等地,已在全省率先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到今年12月底前,全省将有61个县区完成与国家信息平台相对接。到2017年底,将完成全省所有的县区与国家信息平台相对接,实现县、市、省、国家四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按照授权向权利人依法提供登记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