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刘长忠)记者13日从中国国家认监委获悉,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旨在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的办法主要包括:明确了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建立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认证目录、认证规则、认证证书的制定发布主体;明确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程序;明确了信息公开和报送制度;明确了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明确了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时间较早,截至目前,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主要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发放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约5.6万张,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企业超过2500家。
该负责人说,由于节能产品认证原有管理法规依据的上位法已发生了变化,相关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目前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现状。而低碳产品认证于近两年起步,颁布新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既是目前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的重要依据,也是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竞争的认证服务市场环境的有效保障。2013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发布了《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是低碳产品认证的临时管理依据。
中国国家认监委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大举措,建立国家统一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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