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悟本堂还有后来人 食疗行医乱象有待监管——中新网

时间:2016-10-14 17:59:29

6月2日,争议中的“悟本堂”被以“违章建筑”之名拆除,曾自称“中国食疗第一人”的张悟本轰然倒下。

张悟本的倒掉,砸醒众多追随者的养生梦——这个红遍大江南北的“食疗大师”到最后竟被人们发现是一个闹剧。这个闹剧的背后除了急于追求生命健康的盲目的消费者,还暴露了监管的缺失和法律的漏洞。

——— 症 状 ———

养生乱象丛生 难辨真伪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公众对生活质量、养生保健抱有很大的需求,养生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各种食疗、足疗、手诊等名目繁多的养生场所、养生书籍、养生节目仍比比皆是。往日百姓餐桌上的平常物,一下子都变成了“灵丹妙药”:生吃长茄子可以起到减肥、降血压、降血脂,甚至抗癌;“每天一斤绿豆煮水喝,能治近视、糖尿病、高血压,还能治肿瘤”,这些养生观点越传越广,影响了不少中国人。

有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健康类图书销量以每年20%的速度攀升。不过,各种养生观点也是鱼龙混杂,让人难辨真伪。因为轻信生吃泥鳅养生的说法,四川百余人因生吃泥鳅致体内长出寄生虫而住进医院。

——— 把 脉 ———

食疗治病算不算行医?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认为,张悟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行医。张悟本声称自己是中医,出身于中医世家,是中医养生专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张悟本虽然在他的悟本堂作了一个声明,说不是医疗机构,但是在他的讲课和执业的过程中却声称自己能够治病,按照他的方子来吃食品是可以治病的。绿豆和白萝卜是可以入药的,如果仅仅是养生保健还可以,但是说能够治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和癌症等,这就有问题了。”卓小勤说。

卓小勤认为张悟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悟本以虚构的事实骗取得的财物已经远远超过2000元的立案标准,因此应当按照诈骗罪予以刑事处罚。此外,张悟本的所谓健康讲座就是一种变相的医疗广告,是为了赢利而进行的一种广告宣传。”

养生行骗谁问罪?

张悟本事件波及众多消费者的利益,那么如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问题?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王录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悟本实际上是在制造一种虚假现象,从其收取的咨询费来看,消费者是相信食疗或者保健这个事实是真实的。依据《合同法》有关欺诈行为的规定,张悟本的行为已经存在隐瞒虚构的事实。如果社会危害性很大,则可以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认定张悟本的行为构成犯罪,在司法程序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在取证环节。现在看来,掌握证据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如果有三五个人都在现场,并且都听到、看到了所发生的事实,可以作为证人证言。”王录春表示。

绍兴文理学院法学副教授王晓杰建议,对于已经“上了当”的消费者来说,现在要主动站出来,到主管部门去提供自己受害或者上当的事实,有利于依法追究不法行为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有销售凭证等有关证据,还可以依据民法直接要求所谓的养生机构退货或者补偿、赔偿。

媒体出版机构是否要担责?

很多人认为,在张悟本的成名道路上,媒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张悟本的养生书甚至卖到了几百万册。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常章福就表示,在张悟本事件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新闻媒体的把关不严难辞其咎。“只讲究收视率、发行量是不行的,媒体、出版商需要对讲养生疗病的节目、书籍进行严格地把关、控制,讲授养生知识的人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而在王录春看来,虽然很多媒体已经市场化,但广大公众仍然对媒体抱有很强的信任感,而且经过媒体传播的人物和观点往往更能够让人接受。“在这样的前提下,媒体所传播的言论和观点就需要格外慎重。所以,媒体在邀请专家学者做节目的时候,需要对专的身份有一个基本的把关。”王录春说。

他表示,如果媒体一味地追求收视率、广告费,那么类似张悟本事件的处理就需要让媒体也承担连带责任。他建议,审理这样较为严重的案件,可以尝试将一些养生类的节目或书籍定性为广告宣传,做一些个案处理,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养生保健市场谁监管?

从行政执法角度,王晓杰认为,政府要加强监管,主动进行工商、卫生等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及时给予行政处罚,合理引导公众的养生热情,积极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她还建议,国家应当完善相关立法及制度。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王晓杰认为,有关食品营养的标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营养咨询机构的条件、标准和审查机制也面临亟待完善。

王录春则表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很多新的行业也随之迅速出现,导致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把精力都放在立法上则要占用相当大的成本。他建议,国家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普法力度,加大执法审查的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

在管理上,王录春建议,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事情,最好先有一个应急预案,适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在需要各个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的时候,可以迅速行动。

——— 开 方 ———

卫生部:保健行业标准年内出台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介绍,由于保健机构目前的准入由国家工商部门批准, 而充当技术性角色的卫生部门很难监管。“其实我们去年便提出对保健机构要成立一个专门的规范,对从业人员定准入标准,同时规范服务内容。”吴刚表示,之所以会发生“悟本堂”事件,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也未有任何标准。他还透露,针对保健行业的标准,国家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等已加紧协调,预计今年内能出台相关的试行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养生图书出版要过“专家审读”关

6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提出,出版社要建立专家审读制度,规范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出版。

该负责人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将同医药卫生部门合作,对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出版资质提出管理办法,要求出版社必须有相应的编辑资质及严格的审读程序和制度,书稿经有关专家审读合格后才能出版。此外,共同研究、制定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学术质量和审读标准,组织专家集中审读在售的养生保健类图书。对违反科学常识和危害百姓健康的此类图书,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要求相关出版单位切实承担责任,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该负责人还表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开展优秀健康科普类图书的评选推荐活动,还将对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内容和编校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对不合格图书将按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由出版社采取召回、停售等措施。

- 短评

走出“张悟本”式悖论

文·刘 恕

养生药方满天飞,但医治养生乱象却难有“猛药”可下。

食疗是不是治病?中医预防保健机构是不是医疗机构?营养师是否需要执业资格?养生保健该由哪个部门监管?这些问题至今仍让人一头雾水。

北京相关卫生部门说“夸大食疗,但未触及诊疗行为很难查处”,工商部门说“到底算不算‘非法行医’需要卫生部门来认定”;至于张悟本的收费问题,卫生部门说“他标明是健康咨询费,这项收费不属于医疗收费和医政监管的范畴”,工商部门说“咨询费高低属于市场行为。另外,价格问题一般是由发改委物价部门来监管。”

这真陷入了“张悟本”式悖论。难道打着“食疗”的旗号行治病之实,就无“药”可治?相关主管部门站出来说话,怎么听都像是“你老百姓就不该信他”。

可老百姓该信谁呢?在张悟本倒掉后,一些专家“挺身而出”,揭穿养生骗局。为什么要等到张悟本吹起个大气泡,已经装进去很多人时,才听到专家的声音?

中医与食疗、行医与咨询的界限模糊不清,一帮人鬼魅一般游走于模糊地带,大把大把地捞钱。如今能进入养生市场的老百姓“不差钱”,可是把健康搭上了,那谁也赔不起。

拆了“庙门”,下了书架,可模糊地带还在。缺乏制度上的约束和监管,结果只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 提 醒

养生切忌盲目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毛群安在回应张悟本事件时表示,“中医养生理论没有错误,但是现在有人借着行骗,而且有人模糊了这个界限。”

“中医食疗伴随着中医的发展已有数千年历史。”北京中医药大学黃剑雄介绍说,其实几乎每个中医都能做“食疗”,它与药疗原理一样,只不过用具有药效的食物,代替药物。大多数食物的药力较和缓,属性偏中和(例如山药)。食疗对于慢性病较理想,可缓解一部分药物强烈的药力,不易伤及脾胃。

据介绍,中医的药疗和食疗,一直是相辅相成的,从未单独分开过。历代也有食疗专著流传下来,例如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书中设有《食治》《道林养性》《退居饮食》《养老食疗》专篇,收载有果实、菜蔬、谷米、鸟兽四类食物、总计154种。并利用医药学观点,对日常食物进行详细解说,至此“食疗”已成为专门学科。

北京中医医院副院长王国玮强调,关于食疗,有两点老百姓必须要知道,一是中医讲究辨证施治、整体而治、因人施治。食疗同样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人方法不同,不同的季节调理方法也不一样。二是中医历来讲究的都是“以治为主,以食疗为辅”,仅依靠食疗治病需谨慎。

“养生重在日常,重在自己,而不能依赖某一个人在短暂的时间内带来异常的效果。这样的养生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也使假专家有机可乘。”王晓杰说。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尴尬了谁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