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文静 通讯员 刘静)9月份看好的房子,十一长假后去办过户,二手房交易税比原来算的涨了好几千。最近,多位购房者向本报反映,二手房交易税涨了。对此,石家庄市新华区地税工作人员表示,税率没有涨,只是因为房价“基数”涨了,使得购房者感觉税费涨了。
省会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时光街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9月份与买方、中介都已谈妥,当时中介还给他算了交易税是4.2万元。但是因为一些手续未办全,10月8日才正式网签了合同。10月10日他去办税时,税务部门算出的需缴纳税费则是4.8万元。“为什么过了一个十一假期,交易税就涨了6000元?”李先生大感郁闷,中介人员给他的解释说,9月30日出了新政,得按新的评估价来计算,所以税多了。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新华区地税局房产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税率没有变,只是因为房价“基数”变了,计算的结果也有所改变。
据工作人员介绍,9月30日,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发改委、石家庄市地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行为管理的通告》,旨在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通告》明确规定,存量房“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如实申报纳税”。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会参照存量房交易评估价格来进行评估,而存量房交易评估价格也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不断更新。对于购房人来说,现在的房价比以往高了,算出的税费自然会高一些。十一过后,税务人员已就新政进行了解释说明,多数购房者表示接受。许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