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电 香港文汇报1日刊文称,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审议慈善法草案是本次人大会议的议程之一。“慈善法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服务,捋顺慈善服务的法律关系,很有亮点和特色”,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向该报表示,此次显示出中央及公众非常重视和期待,这部法律将成为中国未来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据。慈善法出台后,内地将正式进入依法治“善”时代。
体现中央和公众重视
文章说,慈善法自2005年起开始酝酿,“怀胎十年”间内地慈善捐赠总额已从不足每年百亿元(人民币,下同)发展到当前的千亿元级别。
文章称,慈善法是一部不平凡的法律,不仅是酝酿长达10年,更曾在常委会审议期间两度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堪称“开门立法”典范。“慈善法放到人大会议上审议,说明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慈善已成为普遍的社会事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慈善问题正影响社会格局”,莫纪宏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认为,慈善法是一部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法 律,更多人了解、参加立法过程,让代表能够听到方方面面意见,把意见带上来审议,以真正发扬民主,有利于制定质量高的法律,也便于贯彻实施。慈善法草案中的具体规范,与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很多法规有联系,甚至有一定补充,而其中某些法律正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从效力规范上来说,同一层级的立法进行修改也更为协调。
无论是立法程序,还是法律草案内容,慈善法均得到业界、学界的普遍点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慈善法是中国慈善事业立法甚至是社会领域立法的一个里程碑。而慈善法草案的公开讨论,已经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时代。重要的是,慈善法的讨论,打开了依法规范善行的大门和公共学习的进程。莫纪宏则指出,慈善法草案总体讲方方面面都考虑周道,可作为中国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据。
互联网慈善方兴未艾
文章说,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慈善法草案的两度审议过程中吸纳不少民意。内地互联网慈善方兴未艾,在备受关注的互联网募捐方面,一审稿采用了“分级制”,限定了互联网募捐的平台,二审稿拟取消网络募捐分级制,不限募捐平台。(刘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