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郑板桥待人以善

时间:2016-07-05 11:14:16

“我虽官微,吾儿即便是富贵子弟,其成其败,吾已置之不论。但得附从佳子弟有成,亦吾所大愿也。”郑板桥说。他在范县做知县的第二年,也就是他五十二岁的时候,妻子饶氏生了一个儿子郑麟。儿子长到五六岁了,郑板桥就延请老师来教育儿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尊师重道历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郑板桥对儿子教育的方针和态度是“至于延师傅,待同学,不可不慎。”郑板桥说:“吾儿六岁,年最小,其同学长者当称呼为某先生,次亦称为某兄,不得直呼其名。”

延请到优秀教师自然是幸事一桩,有利于儿子的教育成长,就是请不到优秀教师也不是什么伤心的事,可以更进一步要求儿子,教育儿子学习不可一蹴而就,而应持之以恒,刻苦勤奋,方能取得好成绩。于是郑板桥说:“其所延师,不过一方之秀,未必海内名流。或暗笑其非,或明指其误,为师者既不自安,而教法不能尽心。”认为“子弟复持貌忽心而不力于学,此最是病处。”即使所延请的教师不尽人意,也不能说三道四,指摘不断,而应善于发现老师的长处和闪光点,也就是“不如就师之所长,且训吾子弟之不速。”实在不能胜任教学的,也不应该立即辞退,而应等待来年,另作他处,在延请阶段且不可有慢待之心和行为。用郑板桥的话来说,就是:“年内之礼节尊崇,必不可废。”

延师是这样,就是那些来他家租种土地的农民,郑板桥也是殷勤对待,一点儿不敢马虎。

郑板桥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里有这样几句话:“吾家业地虽有三百亩,总是典产,不可久恃。”每年都有一些农户来郑板桥家租地,作为主人的郑板桥是如何对待这些租户呢?郑板桥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谆谆告诫堂弟郑墨:“愚兄平生最重农夫,新招佃地人,必须持之以礼,彼称我主人,我称彼为客户,主客原是对待之义,我何贵而彼何贱乎?要体貌他,要怜悯他。”字里行间流露了对那些佃户的敬重之情。

郑板桥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只是早年家道破落,没有昔日的光景。可是跟那些以租种田地为生的佃农相比,已经算不错了,特别是他到山东范县做知县后,其处境更有所改善。对待那些一时陷入困境的佃户,不跟他们为难,不趁火打劫置人于死地,而是倍加关切,尽最大幅度施以援手。

他对远在江苏兴化大垛的郑墨说:“有所借贷,要周全他;不能偿还,要宽让他。”郑板桥还以牛郎织女作比,强调佃户在生活里的重要性,他说:“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天顾重之,而人反不重乎?其务本勤民呈象,昭昭可借鉴也。”要求郑墨把佃户的务本勤劳看在眼里,更要记在心上,时时感恩于这些衣食父母。郑板桥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郑墨来山东范县看望他后,要回兴化大垛老家了,郑板桥就把平时官府给自己的薪水一股脑儿都拿出来塞到郑墨的怀里,嘱咐郑墨一定要把这些钱一一送到那些该救济的人手里。

“以文章品行为士先,教授生徒数百倍,皆成就。”郑板桥父亲郑立庵在世时,郑板桥家日子还不错,用今天的话来说属于小康人家,但当母亲、特别是父亲一去世,他的家庭一落千丈,陷入低谷,缺衣少食。郑板桥为秀才时,一次发现家中的旧书箱里有不少契券,这些契卷都是父亲生前那些家奴所立,有的一两张,有的五六张;有的数目小,有的数目大;有的时间早一些,有的时间晚一些等等。若加起来,那些家奴所欠郑板桥家的粮款就不是一个小数字。郑板桥一不做二不休,把父亲生前那些家奴立下的契券全部用一把火烧掉了,“并不返诸其人”。等到郑板桥雇佣人了,一概不留任何契券,郑板桥说:“何苦存此一纸,使吾后世子孙,借为口实,以便苛求抑勒乎?”郑板桥还说:“若事事预留把柄,使入其网罗,无能逃脱,其穷愈速,其祸即来,其子孙即有不可问之事,不可测之忧。”感叹世上那些算尽机关的人到头来大都没有一个好下场的。

(摘编自香港《大公报》 文/陆琴华)

许昌报摘